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教育部及直属高校招生工作年会侧记

(2007-02-04 20:06:54)
分类: 高考政策与规定
教育部及直属高校招生工作年会侧记
 
晨雾 / 转贴 
 
    入冬的12月,遥远的北国早已是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祖国的南端,“博鳌亚洲论坛”所在地的海南琼海市却骄阳胜火,在这椰林、海风交会之地,齐聚了一批重要“客人”——教育部及其直属高校的招生负责人,他们将在这里总结2006年高考招生工作,勾画2007年中国高考招生的蓝图。
    本刊记者受特别邀请,全程参与了这次年会,侧记一二,冀窥全豹。

    一谈高招:质量与规模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林蕙青司长在年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记者明显感到,2006年高校招生规模得到有效控制,2007年适度紧缩的政策不会发生变化。
据悉,随着生源总数的不断扩大,2007年全国考生可突破1000万“大关”,考生升学的压力也愈来愈大。为此,2006年5月国务院135次常务会议已经给我们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即要切实把发展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适当控制高校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
    风起于青萍之末。紧缩招生规模的背后,实际上是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清醒认识。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由上世纪80年代的不到3%,达到目前的25%以上,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过渡到了大众化教育阶段,客观上要求调整发展节奏,这是其一;其二,高等教育发展过快,给高校人才培养方式,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学科结构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客观上也要求高校办学质量必须与规模同步和可持续发展;其三,严峻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也提示我们,适度控制招生规模,可有效缓解社会压力。
    分省命题工作也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广泛注意。2006年全国已有16个省实施了高考分省命题工作,考生总数超过了全国考生数的三分之二。这是一项从实质上涉及高校招生考试乃至教育全局的重大制度性改革。林司长指出,分省命题可以更好地发挥高考“指挥棒”对基础教育积极的导向作用,使地方政府更好地根据省情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在考试科目、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和探索,从而促进本地区课程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的实施。
    新课改实验区高考方案成为本届年会一个新话题。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将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江苏省也将于2008年实施。这五省的方案各有特色。林司长在会上强调,要认真研究以上五省的模式,特别是“海南把会考(成绩)纳入高考,各校要认真研究这一形式”。新课改高考改革,将会对素质教育的推进产生实质性意义。
    高考招生改革的走向是什么?林司长在会上明确指出,高端多元、低端放开、中端稳定。即教育部直属高校,可以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考试录取方式;高职高专院校根据自身的办学特点和优势,探索完全自主的考试与录取;至于中端(二本高校为主的院校)应继续保持相对的稳定,按现有模式规范招生考试。其目的是朝着有利于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方向推进。
 
    再谈高招:公平与完善
    年会期间,与会代表们就如何“逐步完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建立健全中学评价体系”、“港校在内地招生规范化”……等系列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建议,在这里聚集,观点,在这里碰撞。或许是巧合,又或是“灵犀”,连海南的天气都赶来凑热闹,椰风、蕉雨、阳光交替进行。但我们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关于高考改革的话题,是本届年会一大热门话题。中国的高考招生制度,尽管也引出社会一些质疑,但与会代表普遍反映,目前的高考招生制度,还是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社会公正公平历来受此“惯性”冲击。而教育的公平是最大的公平,守不住这一点,就是最大的不公平。因此,高考制度不是废除不废除的问题,而是一个完善渐进的问题,走回头路是没有前途的。
    “高考制度要完善”,这是温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教育座谈会上讲的一句话。“如何完善”也是本届年会与会代表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大家认为,推进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是完善高考招生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2006年,高考招生中最引人瞩目的事件之一,就是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经教育部批准进行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两所高校这种试验的最大突破,就是学生不但要参加高考,还要先期参加学校测试,并以学校测试的结果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学校测试作为录取过程最关键的环节,凸显了大学自身的选才方式和标准,也为进一步扩大高校自主权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尽管两所高校的“破冰之举”也招致社会一些诸如“投入大、面向区域窄,不易推广”之类的质疑,但正如上海交大招办主任罗哲总结的那样:不求立马完善,只图希望通过这样的自主选拔录取,来构建一个不断优化完善的、高校自己的“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使高校通过对考生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几个方面的考查,选拔到符合标准的人才。
    不过,代表们反映,目前自主选拔录取学校的投入大,测试选拔期间由于社会关注度高,所以各种干扰也逐渐多起来。发现个别中学有投机苗头,推良不推优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中学提供的考生信息诚信度不高,甚至作假。代表们还呼吁,把保送生纳入到自主选拔录取范畴。针对自主选拔录取生源流失现象,代表们建议“自主选拔录取的比例可否再适度放宽”……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招生处杨松处长在会上指出:自主选拔录取的核心是促进中学建立多元有效的评价体系,促进高校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选拔体系。
这两个双向互动体系的建立,无疑会使高考选拔录取更加客观全面和公正公平。53所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已经在探索并不断完善“高校的选拔体系”,那么作为另一“向”的中学,如何建立健全其评价体系,成为年会讨论的焦点。
    人们普遍认为,当前中等教育是在围着高考的“指挥棒”转。可是,中等教育层面——那些广大的中学及其掌舵者们,有没有想过主动出击、“扭转乾坤”呢?看来,启动中等教育层面改革,呼应高等教育层面已经进行的改革,未尝不是改变前者“从属”于后者局面的一种突破。这不是异想天开,试想:如果中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了,岂不是给高校一个切实有效的选拔录取参照、并且让高校省事不少而乐于接受?自主选拔录取已有的经验告诉我们,高校在选拔过程中非常需要可信度和区分度高的考生信息,而靠面试几十分钟的甄别在广度和纵深度上还是显得不够。代表们说,考生电子档案过于简单、“千人一面”,使高校不得不凭分数录取,这是非常不利于素质化教育的导向和人才选拔的!如果说建立全社会的诚信体系从现状看还不具备条件的话,那么谋求在建立健全中学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中学与大学之间的互动诚信体制,未尝就不具可行性,它们之间,只要再加一个舆论、社会监督机制,一个双方通用的媒体平台,定期公布“诚信违规黑名单”,那么,诚如一位代表所说,“谁会拿自己(学校)的声誉(生命)开玩笑呢?!”,而我们羡慕的国外中学及其校长、老师那“极具魔力”的推荐(评价)信模式,肯定也会逐渐完善、有效地中介于双方之间!

    三谈高招:艺考生看过来
    年会期间,对于即将面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专业考试,本刊记者特地采访了部分艺术院校招办负责人,听取他们对考生的相关提示与建议。比较一致的建议是:鉴于今年教育部已发文明确规定各省(区市)省级招办应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故准备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积极向所在省招办咨询有关艺术类报名和艺术专业省统考的时间、考试科目及相关政策要求,不要耽误。另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大多要求考生必须要参加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招生,也有一些院校可能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所以,考生若要报考这些学校,还须关注其公布的2007年招生简章,并且要特别关注各校在录取原则上是否有变化、如何变化。总之,考生在2006年12月15日后就应开始关注所在省招办和拟报志愿学校2007年招生相关政策。对于考生来说,这方面信息的重要性,不比专业考试信息差,这是艺术类考试的开始。
    中国传媒大学招办负责人还就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考生的常见问题作了热情提示:“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如我校每年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一般在春节前后各安排一次:春节前的考试在全国按不同的区域设置4-5个考点,春节后的考试设北京、南京考点。家长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间、地点较为方便的考点参加考试,避免过多耗费考生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关于专业知识的准备,该负责人强调说,“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考试大多有面试、笔试两种类型,而不同专业的要求则各不相同。考生应根据自己选择的不同专业作出不同准备。艺术类专业考试着重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考察,重视考生的创造性能力,主要应得益于考生日常艺术类专业素养的积累。”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一些各种形式的‘考前培训班’所带来的千篇一律的风格样式并不可能让考生脱颖而出。所以考生在作一些必要准备的同时,应尽可能地多方面学习,以增进自己对于艺术创作的理解,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让自己在考试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
    年会结束了,但它的热烈与激情耳目犹萦。“博鳌”之地淡出了我们的视野,但是“博鳌精神”走不出我们的心。高考在继续,高考的改革也在稳步地推进,我们相信,2007年,是一片灿烂的阳光。
 原载:2007-01-30 16:01:43 《高校招生》杂志
文章原题:《侧记高校“国家队”招生工作年会》,作者:黄明礼

文章引用自:http://blog.sina.com.cn/u/46fc8b090100078k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