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 《燕赵都市报》8月6日专稿
5月,国家发改委取消500多种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6月底,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第一批低价药品清单,确定了共160种低价药品。不过,有记者在走访北京市区多家药店发现,过去的经典低价药仍难觅踪影,即便有一些低价药,有些药店也不愿意推荐给消费者,将其摆在了不显眼的位置。近年来,很多市场上常见的国产低价药逐渐玩起了“消失”,数据显示,十年间,在对我国12个城市42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调查后,短缺的常用药、治疗特殊病的药品数量高达342种。
低价药为何隔三差五就玩“消失”,从“低价”二字中可窥端倪案———
由于价格低,利润薄,药品企业生产低价药往往意味着微利或无利可图。市场经济下,如果药品生产只剩下“公益”而缺少利益,企业自然没有生产低价药的动力。
当然,尽管低价药利润微薄,但只要市场销售量足够大,药品企业依然有利可图,对整个产业链依然有吸引力。不过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低价药终端价格低,无法让利给中间流通环节,医院医生、销售人员都很难从中获利,这导致低价药入市受阻,采购量下降,生产商不得不缩减产量,最终造成低价药难觅踪迹。
也就是说,不管是在生产环节还是在流通环节,低价药都很难激发出相关环节企业及医疗机构的生产、销售积极性。很显然,要打通低价药在市场上顺畅流通的任督二脉,让人们耳熟能详的廉价药品能惠及更多老百姓,就必须在生产和流通销售这两个环节上,找准病症,对症下药,打通关节。
比如,为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就宣布取消了280种低价西药和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取消低价药零售限价,恢复药品生产企业的自主定价权,其实就是通过适度让利给药企,让低价药生产保留合理的利润空间,让市场去说话,从而避免价廉物美的药品短缺、停产,引导企业顺应市场规律积极生产,这是符合市场规则的举动。
不过,只是在生产环节进行政策调整,对留住低价药仍然影响有限,也并不足以让低价药顺利入市。要看到,之所以国家发改委在宣布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限制后,经典低价药在药店依然难觅踪影,正在于低价药的流通环节、终端服务环节还没有被打通。数据显示,目前医院把持着全国八成左右的药品销售终端,又垄断着处方权。医院、医生、药房等医疗服务机构,在薄利的情况下,往往没有动力去采购和日常性地供应低价药,这导致低价药很难进入寻常百姓家。因此,要彻底打通这一关节,就必须对现行的“以药养医”医疗体制作出改变。
这一方面,当然需要通过改革,建立并理顺医院的薪酬制度,避免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开药、检查、治疗等收入直接挂钩,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引导医务人员选用价廉质优的药品,并尽快将低价药保障政策落实到每一笔采购和每一张处方中去,让医院愿意采购低价药,医生愿意开方低价药。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公共财政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体系提供足够保障,为低价药供销充分兜底。
药品是链条化运作的产业,供应、流通、销售每个环节都必须打通梗阻,才能顺利进入市场。要避免低价药“消失”,只有既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让利充分激发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又发挥政府的扶持和引导的作用,通过医疗改革、财政兜底等动作,确保低价药能顺利进入销售市场。供销环节都给力,低价药才可能“重出江湖”,惠及更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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