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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车碾人后车赔”是不是让老实人吃亏

(2013-07-17 11:36:19)
李妍

“司机脸色都吓白了,下车后连说不是他撞死的。”2011年10月,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村民林先生目睹了一起离奇的车祸。多辆车碾压了同一位老人,而只有最后一位车主停下车报警。被碾压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唯一的亲人是年近90岁的父亲。而后,老人亲属将这位车主告上了法庭。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法院认为,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时,老人还有生命体征。法院判决最后这辆车主彭某赔付死者家属近40万元,其中31万元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其他车辆逃逸被挡获后,彭某享有追偿权。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这起判例之所以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是因为很多人似乎从中看到了彭宇案的影子:既然老人死亡是由多车碾压造成,为什么逃逸的前车可以逍遥法外,而主动报警的后车却成了承担主责的“冤大头”?司法的板子打在那些尚且怀揣道德良知的人身上,会不会败坏道德水源,引导不诚信、无担当的行为,间接鼓励交通肇事逃逸?虽然前车司机彭某享有追偿权,但事故发生已近两年肇事逃逸者仍未归案,连警方都无能为力,彭某的追偿权是不是只是在打白条?

  幸好彭某购买了交强险,也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绝大多数赔款,车主赔偿的压力减小,所以才可以表示不上诉敢于担当的车主从此不用受到良心的谴责,老人家属也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案子看来皆大欢喜。暗自猜测一下,或许也正是因为事故赔偿能找到保险公司这样的金主,法院才有点顺水推舟地做出了后车赔偿的判决。

  不过,很多人依然对此不寒而栗,另一种可能出现的场景在他们脑中盘旋难去:假如车主没有购买商业险会怎样?那时,法院又会做出怎样的判罚?没了商业险,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绝大多数经济赔偿,这会不会成为后车的车主不可承受之重?到那时,法院的判决会不会给留下来的车主形成“谁留下来谁倒霉”的暗示?在摄像监控依然存在盲区的情况下,这种判例会不会让更多的人心怀侥幸,宁肯肇事逃逸也不愿下车救人,做最后留下来的那一个?

  如果最后一辆车碾过老人的时候,老人真的还有生命体征,末车的车主当然也应该承担责任,但这个责任应该与前面的肇事车分担,而不是让下车报警救人的那一个成为唯一的责任人。社会上形成致命的道德恶习甚至出现触犯法律底线的行为,并不可怕,关键是司法判例能不能形成一种良性的示范效应,去惩恶扬善,让肇事逃逸的人心惊胆寒,面对法网恢恢无处遁逃,而不是让留下来面对责任的人独自心慌,随时担心会倾家荡产,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多车碾人”案件的判罚未尝没有转圜的余地。比如,先厘清碾压车辆各自的责任,最后留下来的车主只需承担自己的那一部分赔偿,其余则可以由公共机构代付,等案件侦破后再由公共机构去追偿。权责对等,罚当其责,才可能以公平的判例,对社会行为进行良性引导。可以想象,如果一辆车发生撞人的交通事故,车主惊慌失措的脑子里恰好闪现出这起判例,又恰好没有购买可以承担赔偿大头的商业保险,他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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