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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就能终结临时工历史吗

(2013-06-26 20:27:24)

李妍

干同样的活却拿得比“正式工”少,“临时工”的这种状况将改变。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6月25日《南方日报》)


 “临时工”这两年很火,有人说,“临时工”就是一个特殊工种:吃进去的草,挤出来的是奶;享受着最少的权利,承担着最重的责任;拿着最少的工资,没有三险一金之类保障,但一出问题就被推出来当替罪羊。


 “替罪羊”还只是“临时工”权利弱势的表征之一。在现实工作中,人们经常面对的,则是另一种更为熟知的场景:那就是在用工领域,待遇、福利、责任内外有别的“正式工”、“临时工”用人双轨模式长期存在。尽管如今在法律上,已经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临时工”、“正式工”分别,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常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类似劳务派遣、编制外之类的人员成了“临时工”的变种。许多人就曾调侃“正式工”、“临时工”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责的现象:单位里,一个临时工干活,几个正式工打牌;一个正式工的薪酬,超过几个临时工的总和;不出事就是长期固定临时工,出了事就是立马辞退临时工。


 面对这样一个在单位或机构中权利最弱势的群体,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以法治救济他们的权利,明确临时工可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这实在是好事。最起码,有了法治庇护,临时工的付出将会有正向回报,他们也有望摆脱过去那种“干得多、拿得少、责任大、挨骂多”的命运。

 现在,人们等待的只是纸面的法令付诸现实,去真正兜底“临时工”们的权利。不过,任何一项好的规定,要真正落地实施,显现成效,恐怕仍离不开周边的环境土壤配套。比如,对于即将实施的“同工同酬”,有网友就认为,一些国有单位的编制控制特别严格,不少单位的工作运转又依靠劳务派遣人员。在整体劳动成本上升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把这些人转成正式员工,短期内较难实现。


 网友抛出的,其实正是当下不少国营、行政事业单位“事多人少”,“承担的是21世纪的工作量,使用的却是上个世纪的编制”这样的现实困境。尽管如今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作为补充用工方式,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岗位”,试图以法治强力,促使用人单位控制“临时工”数量,改变“正式工”人浮于事、责任推卸的现状,最终确保劳动权利公平。不过很显然,要真正改变“临时工”与“正式工”权利不平等状态,甚至是终结“临时工”历史,除了“同工同酬”,从薪酬待遇上打破“编制”内外有别的门槛,恐怕还需要想想“编制”上的各种权利、福利、责任如何平衡,这就需要在用人机制等相关配套改革上多做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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