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枪拍案惊奇!在经历了关岭县公安局副局长言之灼灼的四枪之论,到尸检后正式确定为警察张磊发射五枪之后,权力话语开始隐晦地转舵。
对于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派镇村民郭永华和郭永志,被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开枪打死一案。警方称,张磊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没能很好掌控住局面。在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又称官方调查了51人次,证实当时死者郭永志情绪激动,不听劝阻,抢夺张磊的枪支。发言人还重申,死者遗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而张磊的酒精含量为零。
四枪还是五枪?这曾是舆论争论的焦点。因为这决定着在警察枪击村民事件中,是否存在滥用枪支致死的主观故意性。如今尸检结果公布,五枪之说被证实:现场共发射五颗子弹,两枪示警,三枪击中两名死者。其中死者郭永志身上有两处枪伤,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从右腿腘窝(膝弯)处射出,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这一结论已经足以证实,在事发现场,警察张磊对同一人连发两枪,且最后一枪直指要害致其死亡,已经有明显的故意致死行为。
在这起普通的村民纠纷事件中,出警解决事端的警察荷枪实弹,三枪就令涉事村民毙命,无论是否故意,实际都抛出了另一个问题,当事村民难道已经到了其罪当诛的地步?暴力抢枪袭警,这是枪击事件之后,当地政府迅速做出的结论。尽管该结论中蕴含的村民野蛮施暴的逻辑,与民间所称的“赤手空拳、手中无凶器”相去甚远。但也可以想象,当手无寸铁的村民遇上荷枪实弹的警察,究竟有谁拥有更暴力的底气。更何况即使是警民推搡拉扯乃至出现暴力冲突,村民又何以罪之必死,警方又何以非要对一方当事者射杀两枪,一副欲除之而后快的公权戾气?如今斯人已逝,惟有身上残存的弹孔,可以回答我们这个有关谁更暴力的问题。
或也正是意识到尸检结果无法支撑暴力袭警之说,公权舆论开始微妙地转向。对张磊的射杀行为,警方改称其“临场处置经验不足、存在处置不当的问题”,却一语避开是否滥用枪支故意致死等核心问题。在最近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又不断重申:死者遗体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而张磊的酒精含量为零。这似乎又在强调死者抢枪、暴力袭警的主观故意性。而对于现在的定性是否仍然为暴力袭警、调查是立案调查还是内部纪律调查,是否一枪未死另补射一枪等提问,发言人均三缄其口、讳莫如深。
摆在尸体上血肉模糊的弹孔证实了整个射杀的过程,但对是否一枪击中腿部,然后再一枪致命的提问,官方依然可以表示“不存在这种说法”;警方对村民的射杀,无论开了多少枪,毙掉多少人,也可以被称作“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甚至还以酒精含量为依据,委婉地告诉公众,死者存在暴力袭警的可能。这其中公权责任的避重就轻,以及刻意选择性地寻找证据自证无罪的行为表露无疑——这样的权力行使路径公众却又何其熟悉——在此前的临时性强奸案,躲猫猫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公权无不以这样自说自话的表演,在公众面前使着那欲盖弥彰的拙劣伎俩。
不讳言公权丑闻,直陈政府之失,这样的期望不知在此类公共事件中被提了多少次;引入第三方调查,或者更高层级的介入,这样的话也不知在类似事件中说了多少遍。无奈,公权力的行使却似乎总爱走那些怀揣侥幸、欺侮民智的老路,真不忍再见这样的“临场经验不足”又让公权责任避重就轻,真不忍再见公权在民众的质疑声中兜兜转转,摔得鼻青脸肿方才如梦初醒回归真相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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