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效能后评估指标体系1.0(原创)
(2023-06-06 14: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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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建设 |
分类: 电子政务及IT分析 |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效能后评估指标体系1.0(原创)》——基本原则为:项目的实施,可大幅度提高建设单位(及其关联单位)的工作效能;或者大幅度降低建设单位的行政开支或业务经费支出。
具体效能指标(加分项)包括:1类、推动区域内委办局合并重组、推动区域内跨委办局流程再造、推动部门内部的处室/科室合并重组、推动部门内部的流程再造;
2类、优化精简部门内部人员、降低部门业务办公经费、减少相应业务线下会议和差旅费、减少相应业务文件数量、减少相应业务数据填报、减少相应业务对基层填报报表的要求、提升对管理体系内人员的可控度;
3类、相应业务流程的范围和深度达到全覆盖、提升业务管理的广度(范围)、提升业务管理的深度(垂直,到最基层)、提升业务管理的颗粒度、减少业务工作周期的比例;
4类、区域外单位对项目进行考察学习并实现可复制落地;
具体投资成本指标(扣分项)包括:1类、完成基础数据入库的比例和更新比例、跨部门数据共享交换数量、将数据纳入不公开范围的比例、接外单位申请共享数据并拒绝、接企业和社会公众申请数据公开并拒绝、系统三年内停止使用或未更新数据;
2类、部门人员信息化素质水平和系统使用熟练度、增加信息化管理和运维人员、增加系统运维经费;
3类、因原设计/施工不合理对项目进行改造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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