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财预发[2020]43号文的相关问题
(2022-04-01 17: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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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电子政务及IT分析 |
这两年,在湖北省内的ZF投资信息化项目(以及基建工程中的信息化部分)的前期立项申报,基本上要依据《湖北省省级信息化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试行)》,行业内统称为43号文。
该文件初步改变了一直以来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缺乏依据的局面,发改和财政为投资合理性相互打架的情况有所缓解。
但是,对于文件,大家都挂在嘴上,但相信仔细研读过的寥寥无几。因为从内容上看,43号文大约没有充分征询业内专家和技术大咖们的相关建议,没有吸取省市ZF部门科信处室、信息中心的相关意见,文中前后矛盾之处较多、疏漏之处较多、不合理之处较多、无法为后期审计提供政策支撑之处较多,仅仅是一帮不是对信息化特别懂的半瓢子水们的杰作。
主要体现在:
1.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分类不科学不全面。
2.关于机房 硬件 网络和安全部分的规范要求,前后矛盾。
3.对项目建设依据、信息化现状、目标规模的规范要求不充分不合理,甚至不如从前的国务院55号文。不知道为何要另起炉灶。
4.系统需求分析的规范要求,过于具体,难以和IT技术的进步相协调。
5.在建设方案的总体设计中,提出要阐述部署架构、数据架构,不知道是什么鬼。
6.分项设计中的众多要求,在实操中属于深化设计方案应交付的成果。
7.资金预算中的其它费用,列举不够全面,导致市州财政、发改、政数等部门对项目建设二类费的认定分歧较多。
8.运维部分的分类、工作方式和内容、可交付物的规定,过于琐碎,容易导致在实际项目中虚构工作量,并与第1点矛盾。
9.附件1-7软件开发分项预算表,在功能模块层次列举部署工作量,非常不合理。并且漏了集成测试、统一部署的内容和工作量核算。
10.附件1-8、1-9如何使用,缺少说明指引。并且把调整因子、复用系数放在1-9功能点数量明细表中,难以对应和计算,缺乏可操作性。
最后,整个预算费用标准的分类和系数取值,大约是拍脑袋出来的结果。这样一个重要的文件,起码得拿一些示例项目来给大家提供参考吧。可惜没有。就是这么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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