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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派遣: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07-05-16 12:58:55)
标签:

时评

劳动派遣

分类: 政治历史
 昨日本地报纸登载了一篇《十多万打工者不知道老板是谁》的报道。按常理,打工者自然知道聘他的老板是谁——付给他工资的。但确有不知道的,此类打工者属于“劳动派遣”形式,且属于违规的那类。

 

何谓劳动派遣?劳动派遣,又称劳务派遣、劳动力租赁。实际操作中,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中介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中介签订派遣协议。

“有合同没劳动,有劳动没合同”是对劳动派遣这种用工形式的形象说法。

 

劳动派遣用工始于上世纪90年代,迄今已有十多年。用人单位采用“劳动派遣”用工,有很高积极性:

 

一是因为“只用人、不雇人”,大量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派遣机构承担,所以可以降低员工使用和管理成本;

二是用人方式灵活,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公司增减派员,同时可解决编制限制人手不足等问题;

三是可以规避承担劳动争议的责任。

 

由于上面所述的种种益处,使得用人单位对劳动派遣形式用工倍加青睐。在敝人所在单位就存在不少这种形式的劳务工。

 

但却存在不少劳动中介出于牟暴利的目的违规将本意良好的“劳动派遣”用工形式的经念歪了。据南京劳动部门对劳动派遣式用工现状的统计:正规合法的劳动中介劳动派遣人数为15万人左右,而违规劳动中介派遣人数也达十多万人,几近1:1的比例。这也是前面所提到的“十多万打工者不知道老板是谁”的由来。触目惊心!

 

违规劳动中介主要通过不与劳务工不签合同、不办保险等行为,通过侵占劳务工合法权益形式来非法牟取“暴利”——将应给与劳务工的保险等款项占为己有。

不与劳务工不签合同、不办保险的结果是: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就扯皮;不缴失业保险,被单位辞退后拿不到失业金;没有医疗、生育保险,看病、生育没办法报销医疗费……

这种违规操作使得劳务工们在流血、流汗后还要再流泪!

 

希望我们的劳动执法部门加强对劳动中介的监督、稽查、管理,打击违规劳动派遣用工,切实做到:劳务工只要有工作就一定签合同,只有有合同就一定有保险。同样是劳动派遣,莫要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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