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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善言”

(2006-12-08 11:38:38)
分类: 政治历史
近日报纸登载安徽定远县贪官陈兆丰“事迹”。抛开陈的事迹不谈,倒是其接受记者采访的一段话颇有意味。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贪官东窗事发、被抓判刑,大体算的上是“人之将死”了。因此,陈兆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一番话出自其肺腑,算得上“善言”。

背景资料:产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的“千万级贪官”

前不久,安徽省高级法院就该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副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兆丰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一审判决认定,陈兆丰在担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单独或者伙同其妻非法收受200余人所送的钱款达人民币283万余元、美元800元。此外,陈兆丰还对人民币545万元、美元6996元和港币16770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定远县是安徽省沿淮地区的一个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在定远县,陈兆丰被老百姓私底下称为“陈千万”。1990年,陈兆丰开始到这个贫困县当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2002年从该县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去职,升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前后仅10余年的时间,他就敛取了近千万的家财。


接受采访时的如是说

  1、记者:给你送钱的有200多人,这些人你都熟悉吗?
  陈兆丰:我都熟悉。不熟悉的人给你送钱你会要吗?反正我不会要,另外我也不会接待他。

五勤斋点评:
陈的回答揭示了官场腐败的潜规则——不熟悉的人给的肯定不会要。
腐败来自于身边熟悉的、接触的人,有时收之没有当作回事。既然是熟悉人送的,腐败的风险、成本自然会降低,侥幸心理作祟。
在这点上,我们的官员较之封建社会挖地三尺的贪官文明得多、进步得多了


  2、记者:人家为什么会给你送礼送钱?
  陈兆丰:是因为我当了主要领导,我手中有权,我能以权为他们办事,不然的话也不会给我送礼。

五勤斋点评:
这个问题问的极其幼稚。好象是学前儿童问幼稚园老师。
权钱交易,没有权,人家凭什么送钱呀?位置远比人重要的多


  3、记者:到人大工作后你好像就没有受过贿。
  陈兆丰:你没有权力了谁给你送?怎么没有人送钱给农民、工人?!

五勤斋点评:
陈的回答可谓精彩。没有人送钱给农民、工人比喻没有人送钱给无权的人。
曾经大权在握、行使过权力的人突然没有权,是很失落的。落水的凤凰不如鸡


  4、记者:你现在对钱是不是有了新的认识?
  陈兆丰:我想一个人获得了基本的生活资料,再有一点零钱花花,应付应付礼尚往来,就足够了。钱多了是个负担,很容易让人走上犯罪道路。中国有句古话叫“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虽然比较陈旧,但还有一定的生命力。

五勤斋点评
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当失去自由时,悔之晚矣!
我们的党和政府在惩治腐败时要加紧加强预防腐败的体系建设。尤其是加强“一把手”的监督,这绝不是空话。
陈兆丰为什么主要犯罪事实在县委书记任上却没有在其时被查处?
因为其是一把手,山高皇帝远,监督不到位。上面来查,无论是上级部门公检法还是纪委,情况不清楚都需要当地机关配合。当地机关都归县委书记这一把手管,能查出什么结果吗?!
权利失去监督只会导致腐败大量滋生蔓延。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将反腐线提前,提高腐败的成本和腐败的风险,这也是对干部的保护

  
5、记者:今后怎么考虑的?
  陈兆丰:犯了罪,就好好坐牢吧,没有什么不服气的。我曾经跟我家属说过,我现在已经是最后一步了,就是保持晚节问题。我说其他问题都不至于犯大的错误(一个人不能说没错误,有的甚至有严重错误,但是构不成犯罪),唯有经济问题,这可是个犯罪的事,这证明我当时也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五勤斋点评
认罪态度尚可,晚年在牢狱度过,好好改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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