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014年02月12日

(2014-02-12 22:50:07)
前些日子意外获得一本小书,翻开看了之后就不淡定了。。。

http://s4/mw690/001xjcNngy6GxmTBe1543&690

这本由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出版的,由上海市食品学会乳酸菌专业委员会,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微生态学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微生物学会食品微生物学专业委员会共同编写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指导单位的《生活小“餐”考,酸奶的健康密码》一书,部分内容抄袭自我、
@松鼠云无心,@营养师顾中一 等人发表在果壳网上的文章内容。据不完全考证,还有些抄自其他地方的内容。。。

跟相关责任编辑联系后,对方首先答复说,该书确实部分引用过果壳网的相关材料。之前的改样稿中有注明出处(果壳:www.guokr.com),后因疏忽把出处网址遗漏,有相关改样版本支持这一点。还说这本书作者的著作方式,属于汇编作品(***编),即作品可以部分选用其他媒体或材料内容,重新编撰成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但应尊重原始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包括注明引用出处及相关稿酬事宜)。

然后我查了一下著作权法,其中第三十五条提到,“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按照我的理解,也就是说你汇编可以,但是至少需要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支付报酬才行啊,否则那就是抄袭啊!

之后,对方回复说“关于征求原作者同意的做法,恕我直言,在中国,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非常难。原因:出版社虽然有义务找到原作者,但真正能找到的很少,所以就会疏忽。我们目前的做法经常是:注明引文出处、作者姓名;原始作者可以向出版社要求相应稿酬。”我感觉这意思就是:我偷了你的东西放在家里摆着,旁边用小纸标着你的名字。你要是看见了就过来要,看不见嘛,那就是我的了。可这次你连作者和出处也没注明啊!

过了几天收到一份著作权调解协议,说总共抄了我150字,按照已经远超著作权法规定的稿费标准的千字200的稿费,打算给我150块钱。。。

我接受你这100多块钱还不如发条微博吐槽此事来的爽快呢。

于是我回复说,即使是汇编作品,那么也必然是有专门的特定的人来把文字组织起来的。我就想知道最初是谁把这些内容“收录”到这本书里的。也就是最直接的抄袭者是谁。然后希望这家出版社能重新核实《生活小餐考 酸奶的健康密码》中总共有多少处抄袭;并根据抄袭者因编写此书而获得的稿酬,按照所抄文字比例,支付给各个被侵权的作者。

然后,然后,我就收到了这位编辑的两条质疑:
“恕我解释一下,您之前发我罗列“抄袭”内容的文件,我有仔细查看了。有两点请允许我质疑一下,与您探讨:1.书中确实引用了部分段落,但并非完全一致。我发了附件给您,也许我们可以交流一下,也是向您学习的机会。2.果壳网的内容,我个人认为原创性还是强的,但博文我不太确定,有些可能也是引用他人的观点或文章吧。”

还顺便勤劳地把她质疑的地方用批注或者红色字体标在了我当初给她发的抄袭证据文档里面,大家不妨来看看。。。

http://s8/mw690/001xjcNngy6GxlYkjBl17&690
http://s4/mw690/001xjcNngy6Gxp0Gyend3&690

http://s2/mw690/001xjcNngy6GxnhfI5P11&690

http://s4/mw690/001xjcNngy6GxnibvZ973&690

http://s9/mw690/001xjcNngy6Gxn2JJGg08&690
http://s4/mw690/001xjcNngy6GxoYY70743&690

http://s4/mw690/001xjcNngy6GxlWIkdZ93&690
以上只是其中全文抄袭的一部分内容
=================

好吧,

的确还是吐槽一下更舒坦。。。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