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报道》杂志社专稿,杂志已于5月1日出版,禁止其他纸媒及网站转载)
近段时间,有两件事情非常不合时宜的“发生”了。
第一件事是中石化的“天价酒”。中石化一方面把油价涨到历史最高价位的同时,花几百万购买茅台、拉菲等高档酒自用。第二件事就是卢湾区红十字会的“天价餐”。17名工作人员一餐消费9859元,作为公益慈善组织的红十字会,把爱心善心统统化成“餐费”。
面对这一喝一吃,人民群众强烈要求胡吃海喝的两部门负责人出来说“聊斋”。中石化集团负责人表示,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上海市红十字会称,目前已责成卢湾红十字会退回全部超标款项,将对全市红十字会加强监管。
两起事件中,无论是国有企业收入还是财政拨款,都属于公款性质,说白了就是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消费。
中石化也好,卢湾区红十字会也罢,其共同点就是只接受审计部门审计,不透明、不公开。两件事件被披露都是内部人员举报所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说明现有的财务运行监督途径、手段、方法等都存在缺陷,财务制度成为摆设,平时内部审计纯熟自娱自乐。
对中国的部门和国有企业而言,需要的是尽快建立一套面向公众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建立一套切实可查的财务核查制度,严控消费支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财务除了向上级主管部门、人大,政协等公开外,必须向社会公众详尽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全体纳税人的有效监督,不能让财务制度成为仅仅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同时还须配套惩治制度,对诸如像中石化、卢湾区红十字会等这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把纳税人的钱当成自家"金库"的责任人,一定要严惩,不能高举轻放,以儆效尤 。
消除质疑须让财务接受全社会监督,这才是有效发挥财务监督制度的必有之路。
“俭节则昌,淫佚则亡”,这是古训,但从目前的社会环境来看,绝不是危言耸听。
(时事评论员 刘著民)
20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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