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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官员“自我表扬”才算正常

(2010-12-10 12:58:08)
标签:

河南

表扬

国家安监总局

发生矿难

杂谈

分类: 时评

中国是世界上发生矿难频率最高国家,高到人民群众听到矿难消息几乎要麻木:怎么,又出矿难了?然后大家都在相互猜测,下一次矿难会什么时间发生、会发生在哪里、又会有多少矿工遇难?

 每次矿难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个每次都可以看到的景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矿难都表现出痛心疾首状,不是“流泪”就拍桌子摔板凳的,并严惩矿难背后主谋,说得信誓旦旦的,正义凛然,可惜的是这都是官员们的形象宣传广告而已。

这仅仅是官员为推责而采取的形象宣传手段。

频率极高的矿难,一具具遇难矿工冰冷的尸体其实给了这些说得头头是道官员响亮的耳光,你说这么多有什么用?有本事就去制止矿难的发生,而不是做表态状。

1271940分,位于河南渑池县的河南义马煤业集团巨源煤业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6人死亡。

很明显,这次显然没有什么救援奇迹了,没有任何奇迹发生。

8日下午举行的矿难汇报会上,渑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魏保元不厌其烦的自我表扬让在座的调查组成员们有些坐不住了:魏县长,不要再说了,你要是自我表扬就别再说了。

这其实怪不得这位副县长,我确实还没有看到过出了灾难性事件官员会主动出来道歉、担责、辞职的,大多会把每次矿难巧妙的转换成“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救援”、“医院积极救助”等正面报道,弄一、两个命大的矿工说说被埋的感受、救援人员伟大救援精神,这一切便成了团结、胜利的事件,值得开一个大会表彰。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二是狠抓隐患排查、三是严格查处生产矿井三超和三危险的行为、四是严格实行煤矿安全检测……”这位副县长本来想沿袭全国各地发生矿难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一贯性的做法,想表扬与自我表扬一番,发言被打断我想是难为了他,因为面对矿难,官员表扬与自我表扬是常态,不自我表扬才是不正常。

20103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造成153人被困。经全力抢险,115人获救,另有38名矿工遇难。由于就出了矿工弄得国家安监总局领导面对获救矿工激动的表态,大谈两个奇迹:第一个奇迹就是被困矿工,他们在井下顽强地坚持、坚持、再坚持,度过了88夜这样的生命之关,还能得到生存。第二个奇迹,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有力、正确的领导下做出的决策部署和实施的决策方案、救援方案十分有效、有力,创造了中国抢险救援史上一个伟大的奇迹。很明显,38名遇难矿工为这次为这次伟大的救援“奇迹”作出了真正的牺牲,因为每次说起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大家都想起了“伟大的救援奇迹”这句“名言”。

今年621日晚,央视《24小时》报道江西抚河汛情,平其俊在回答主持人提问时,强调唱凯堤历史上曾多次决口,在介绍江西省委书记、省长的指示之后又开始介绍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江西省防总副总指挥、水利厅长的“重要指示”。

废话习惯性的超过文化,应该是现在官员的常态。

20101115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高层公寓起火,大火已导致58人遇难,另有70余人正在接受治疗。先是抓了几个无证电焊了事,后来抓了几个建筑老板。但对此具有领导责任的官员哪去了呢?没有一个人出来道歉、担责、辞职。

发生事故后,我们第一时间希望官员出来认错、担责的想法明显不符合“实际”,看看那么多人争当公务员,说明官员不是傻子,比你我聪明,起码的趋利避害都懂得起的。出现事故后,官员首先自我表扬也是秉承了中国官员的传统。我在一微薄上看到一个段子: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第一时间官员辞职不干的日本,第一时间出来演讲的是美国,第一时间承诺对事件负责的是塔利班,第一时间抓捕临时工或者农民工并且领导高度重视,亲切慰问的,不用怀疑,那是咱。。。。

我们总会看到不断的煤矿事故出现,不断的看到媒体出现事故发生后,某某高度重视、各地方政府通力协作的字眼,我只想问事故前,这些部门干什么去了?就在办公室喝茶、看文件?每次矿难前据说有关部门都去“过问”过,为什么就没有人重视?在中国为什么要死几个人,才会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呢?每次事故前的规章制度就只是摆设?在我的印象中,国家安监总局及一些地方领导很喜欢拍桌子,喜欢怒斥,让人印象深刻,但怒斥之后呢?还不照样事故频发,事实无数次证明,作秀终究挽救不了那些无辜的生命。

这位副县长自我表扬被调查组打断,但打断之后呢?没有下文,这才是最悲哀的。

我不同情这位副县长,但我理解这位副县长,比他级别高的、比这个事故严重的作“自我表扬”都安然无事,他不“自我表扬”,你叫他该怎么办?

                                                        【刘著民/文】


声明:本文由刘著民原创。网络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出处和作者姓名,并通知本人。报刊、广电等媒体如需转载和引用请事先与本人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转载。(联系方式请见首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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