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现代快报》报道:6日快报9版报道了《说公道话的市民被城管喷辣椒水》一事有了新进展。5日上午,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瑞军就市民被喷辣椒水表示,辣椒水由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下发,城管队员可酌情使用。但在6日,杨瑞军就辣椒水的配备和使用问题改换了说法。他说,经过调查,辣椒水不是城管执法大队配发的,是该城管协管员的个人行为,是他自己私自使用辣椒水,这在执法过程中是不允许的。
有人在网上暴露城管考试的标准答案,问:什么学历?答:小学没毕业;问:打过架吗?答:家常便饭;问:体能好吗?答:一脚可以踢翻小贩的三轮车。……好的,你考试通过了,我们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人才!〔突然地问〕出了事以后怎么……答:是临时工干的(大声回答)恭喜你,都会抢答了!……我一直把这类似的试题当成笑话和脑筋急转弯看,这样可以提高我们的智力水平。其实,在现实中南京城管用行动证明着这个“标准答案”的无比正确性。
何谓城管协管员?其实就是“临时工”而已。按照杨瑞军的话说,这是临时工的个人行为,和组织和在编人员的素质无关。临时工,这个名字近段时间不断出现的人们面前。凡是出现临时工的时候,一般都是出事的时候,一般都是没有出事,是在编人员,一旦出事,临时工,这也变化太快了吧?
只是让人疑惑不解的是,缘何出现此类事件的咋总是临时工?上班期间游戏炒股人被查,单位立即澄清,这是临时工;在执法中态度粗暴蛮横者,被曝光后也是临时工。多名政府机构人员和住豪宅者通过保障房初审,那些人居然又是临时工。学校老师骗年审费被曝光,老师原来是临时工。就在6月27日,华县交警执法用上了砍刀被曝光后,持刀者是临时工。
我们临时工从来就没有像现在这样被“重视”,临时工的地位已经上升为部门行为,在一些部门看来,如果单位没有几个“机动性的”临时工支撑着,单位的名声会一败涂地的。这样看来,“临时工就是革命工作的一块砖,单位需要就随便搬”是句名言。只要有本单位相关人员一旦丑事被曝光,不管是不是临时工,都将以“临时工”的身份出场。
“临时工”的身份很微妙,成为是一个“高危”职业。
我们不说那位拿刀砍人的是不是来自交警队的“临时工”,只要分析一下向市民喷辣椒水的城管队员身份,就让人感到扑朔迷离。
那位街道城管科副科长杨瑞军头一天说辣椒水是执法大队配发的,城管队员“酌情使用”,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公愤后,立马改口为:临时工“私自使用”,用了一招“乾坤大挪移”,将自己队伍的问题推得一干二净,临时工又“登场”了。
问题是,用辣椒水的“临时工”到底有几人?有好事网友列出从2006年至今,该区城管使用辣椒水的事件。其中2008年该区迈皋桥街道城管队员向派发楼盘宣传单的人员喷辣椒水,甚至引发围观市民向城管执法车掷鸡蛋;2010年,该区马群街道城管队员也被曝出在取缔路边摊贩时,掏出辣椒水狂喷。如果网友情况属实,怎么会有这么多私自用辣椒水搞“训练”的“临时工”?难道这些“临时工”是游离于编制之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不怕给城管队伍抹黑?不管是在编的也好,临时工也好,要进一个队伍总要一个基本门槛的,还是要经过一些审查的的。为什么这么多“临时工”都集中在城管队伍中,而且“临时工”都在私自使用辣椒水呢?
这位“临时工”喷说情市民的城管队员是“临时工”,那网友举例出的那几起事件的人员也是“临时工”吗?也一并处理吗?城管队伍的“临时工”平时工作无监管吗?这些“临时工”是一个人“两张皮”吗?
“临时工”的身份确实是一个谜,我看需要城管部门仔细说说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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