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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式“发狂死”需要什么“规矩”

(2010-03-12 12:41:20)
标签:

警务人员

政法机关

洗具

检方

林立峰

杂谈

分类: 时评

    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头一天,他因精神错乱劫持少年被送进看守所,第二天,他的母亲就接到了他的死讯。据广东电视台的报道,林立峰的家属在医院见到了林的尸体,发现林身上有多处伤痕,腹部肿胀。对于死因,医院写的是“不详”,而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林立峰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检方称是“心源性猝死”。(红网长沙3月10日报道)

  看守所发狂了,这不是新闻,哪天看守所不发狂,大家还觉得奇怪。看守所的故事简直就是一部具有洗具色彩的科幻小说。前有很多种“死法”,“躲猫猫死”、“做梦死”、才有“喝开水死”,现在要说看守所警务人员是科幻小说家也肯定没有人有理由质疑了,因为像一幕电视连续剧的“看守所故事”又有了新剧情: “发狂死”。

   公安机关主要是根据林立峰是精神错乱劫持少年被送进看守所这一事实,认为可以判断成为“发狅死”了。那我们可以推测出林立峰被关在看守所后“发狂死”的过程,来个剧情回放:小林同学被关心看守所,孤独一人,心情极度郁闷,看到铁窗和正义凛然的警务人员,心情更加郁闷,想和警察“躲猫猫”,但这是小儿科,警察不上当。于是乎,准备睡觉,但在警察的关怀下,却一直无法入眠,完成不了“做梦死”的重任,于是看看最近脚上的鞋带,想上吊,却发现鞋带一扯就断,气不过的他举手申请喝水,但“喝开水”有被烫死的前车之鉴,警务人员应该是会了解的,所以解决不准。这些要求都不满足之下,于是乎,这位小林同学就用传说中的“化骨绵掌”猛击自己的胸膛,结果自己导致七根肋骨骨折,腹部肿胀,内腔大量出血,从而引起“心源性猝死”,结论 “发狂而死”。

    我认为作为精神错乱的人,在那种环境发狂是可能的,但要说这样伤筋动骨的死,那就有点天方夜谭了,超出了大家智力水平,结论居然就这么简单!但事情应该没有这么简单。

   事情不简单,是因为有人不信,比如在下,也比如记者就不信,因为检方称是“心源性猝死”,为“上下求索”记者当勇敢的将自己心中的“常识性无知”求教于检察机关了。但不幸的是,那个记者不但是“常识性的无知”,而且不懂打电话的规矩,从而导致如下情景发生:负责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泉质问记者“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服了没有?这就是我们的官员,一副“官老爷”的做派,我判断,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多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副处或正处而已,官架却这么如此之大呢?一个小林同学之“发狂死”怎么会引出这位检察官的如此多的“规矩”呢?我无知,我郁闷,但不敢打电话给“政法机关的领导”,我不是拍被跨省追捕,而是我确实不知道打给电话事先还需要什么“规矩”?那什么是“规矩”呢?是国家法律赋予的,还是部门内部“小法律”政法机关就不在媒体和舆论监督的范围之内?“规矩”是官场的哪一条有 “潜规则”?

   我想看守所的故事不会有剧终人散的时候,科幻式的各种死法还会继续上演,我们还会看到如此剧集,但或许那时大家都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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