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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官员”不当正职照样“裸体”

(2009-11-26 13:05:06)
标签:

党政正职

配偶子女

官员

班子成员

深圳市

杂谈

分类: 时评

   深圳市11月25日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从规范“一把手”用人权、构建权力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以及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三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建构。《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确实,仔细看这个规定其实和以前管理官员的无数规定一样,说得热闹,恐怕收效很差。

   “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这条规定很奇怪。那配偶之女都出国了,这说明这名官员已经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强大的人脉,早就把钱赚够了,该有的他都应该有了,他说不定还想全身而退,以求自保,他还求什么“正职”官衔,往枪口上撞?这些人是聪明人,自己什么都不缺了,在仕途上“静悄悄”的混,最后早点到国外和孩子、老婆相聚,才是正道。

   至于“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我想也就算了吧,这些都是管君子不管小人的。重庆主城各区,被不少人戏称“半级政府”,这是因为很多市级部门的分字号的派出机构在区里,由于管不到帽子,一般区里有一个重要会议,这些分字号的部门就派一般科员,顶多科长出席,弄得好多会对很多事情根本就定不下板。要是直接到市级部门办事,这些部门就一般打发一个处长就接待了,你们说这些部门的正职有好重要?很重要!关键是这个部门很重要,一般科室人员就有很大权限,一样都有“裸体做官”的潜力,那还需要当什么正职,树大招风啊。

   这个规定的前置条件不够,既然官员的配偶和子女都出国了,问题是裸都裸了,还在乎当正职?有点搞笑。从深圳市出台这项规定来看,确实是无奈之举。现在全国各地在“裸体当官”的人不少,一般是出了事情,各地方政府就大张旗鼓地谴责,党纪国法的严惩,好像大家都是英明人士,都有火眼金睛似的,我倒想问,这些官员为什么都成“裸体”了,你的火眼金睛就出来了,开始邀功了,那事前的防范措施哪里出了?是不是事后的“诸葛亮”就可以免责,成为“义士”?为什么在中国,很多的事情很难说的清楚呢?

   希望在这个民意的年代,这个规定应该更细,更严一些,既然配偶和子女都在国外,可以推断这位官员离出国也不会太远了,在国内做官不过是想捞得更多而已。这些规定只是不让他们当正职,而不是不让当这些人当“有权力”的副职,有“脱了裤子放屁”的嫌疑,为什么不能不让这些人做官?就地削官为民,触犯法律的严惩,只要不让他们当官,无权无势了,就没有那么嚣张,赚钱能力会下降,看他们还怎么往外跑?

   我希望的是“裸体官员”不能为官才是,否则会闹很多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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