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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是巨大的反讽。那叫做上帝之城的地方,贫穷、荒凉,充满暴力、毒品买卖,生命脆弱得不堪一击,“敬畏生命”在此绝对荒诞不稽。人死得太容易,却永远不能让人无动于衷——当然,这里的“人”指的是观众,而不是里面的暴徒们,在他们眼里,生命如同草芥,小小的孩子,本该天真无邪如同天使,但在上帝之城,却如恶魔。执着枪游走在街巷间,对看不顺眼的人顺手就是一枪,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生命极其短暂,刚刚开始,往往立刻结束。死亡,别人的死亡,在他们眼中,如同游戏,作为坏主角的那个人(我没有记住里面任何一个名字,因为我看到一半的时候就想忘记),他在孩提时代的时候,表现出来的嗜血,就足够让人心惊,而两个小孩子联手闯出血路,直至成为黑社会最重要的两个社团之一的首领,不知道这中间,他们淌过的鲜血是否足以汇聚成河流?
如果片子是一味的血腥,那么只会让人厌憎躲避,但是片子里有温情的一面,包括暴徒在内,戴眼镜的那个,从让白人男孩给他捎T恤回来开始,到爱上女孩子,喜欢音乐,到想离开,到死去,是让人惋惜的,这些孩子,他们只是生长在那个环境里,如果不是贫穷、愚昧,不是暴力的侵染,他们的生活,也许和大多数青少年并无不同,他们所喜欢的,也一样,时髦的衣裳,美丽的女孩,对美好安静生活的向往。
可是,不能。
在危机四伏的环境里,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宿命的罪与罚。原本隐忍的公车司机,在遭遇巨大打击之后,被迫举枪反击。他的蜕变过程,也值得人深思。第一次,他坚持原则,不杀人,第二次,同伙救了他,第三次,他杀人,救了同伙,再以后,他被他杀的人的儿子所杀,象中国的古话,“天理循环”。他未泯的善良,被黑暗吞没。
始终向着光明的,是叙述整个故事的主角。影片的开头,主角陷身僵局,回忆闪回过去,再到结尾,闪回当时,上帝之城的历史,就在这个过程中,交待出来。几个片断互相关联,前一片断的主角,在后一片断成为配角,人物的命运,在前一片断中可能是谜,后一片断,就揭示了谜底。贯穿始终的,是暴戾,对生命纯粹轻忽的态度,是短暂的生命由生到死的历史。
那些孩子,他们耀武扬威,不可一世,但他们,毕竟也还是孩子啊,在受到死亡威胁的时候,会无助地哭起来,那一刻间,是否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呢?——但是,迟了,而那些威胁他们生命的人眼里,那些泪水,只是笑料——何其恐怖!
上帝之城,巨大的真实的梦厣。据说,有人在影院观看样片的时候,因为无法承受而中途退场,但片子的意义,不应该是让人退缩,它该是警示:怎么去解救陷落在那座城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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