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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坏人,在吃醉蟹之前,肯定要发条微博馋人的。
@福星高照小琼宝 在微博下回复说:
特别想优雅的吃螃蟹,每次都很狼狈。
我看到这条评论的时候,正两手并用地抓着螃蟹啃,用筷子当然可以,但是费力,不如手方便,至于优雅地吃螃蟹,我是想都没想过。有过优雅的时候,但肯定吃得不过瘾,有些场合,顾虑到形象,螃蟹在眼前,碰都不碰——对,我是有原则的吃货,正式场合还是很注意的。
不过现在是私下场合,干嘛还有那么多规矩?那不是为难自己吗?吃完了还要舔舔手指(此处严禁联想……),然后再去洗。
我觉得螃蟹这种东西,最适合的场合就是在家里吃,和熟悉的朋友们一起吃,这样既不用讲究形象,也过瘾。去年一次,在@陆亚明
大哥家吃螃蟹,那就是相当的过瘾啊,当然也是两手并用,抓啃咬吸各种技能齐上,消灭了两只大螃蟹,太有成就感了。
和好友们吃饭,不管吃什么,都是享受,不仅是因为东西好吃,更主要的就是因为那种随意的气氛。有次@邢老5
来深圳,吃完了午饭去喝茶,喝完了茶又到晚饭时间,五哥问吃什么,我说要不就吃椰子鸡?五哥想了一下同意了,到了那家店,锅上来,他说火锅这东西,只能和熟人吃,不熟的人一起吃,还是觉得别扭,不卫生。我想想,是这个理儿——当然那种单人火锅除外啦。
很多朋友都是爱吃之徒,所以大家臭味相投。我又经常旅行,所以经常叨扰各地的朋友。和@活动家官微
的王晴最好玩,我们初次认识是在杭州,他带我去“外婆家”吃饭,后来在新加坡又碰到了,在滨海湾花园那边蹭了他一顿饭吃,再然后我去成都,他到成都创业去了,当然又免不了被我敲诈一顿。他对吃很有研究,所以推荐得都很棒,我反正是只管埋头猛吃。
去福州,肯定是@渔说
带着吃。去福州多次,每次都吃得很开心。去年十月份又去,白天培训完后晚上去和他们会合,就在渔说家别墅附近的一家饭店(据说是渔说的食堂),又吃了很多海味,我都诧异了,说以前在福州吃过那么多次了,结果这次又是很多不同的。我又好奇,边吃边问,芬芬就在一边给我讲,所以是边吃边长见识。当时虽然也有不少陌生人,不过因为有熟人的缘故,所以还是很随意。@渔说
的习惯,吃到后来,把几盆菜折合一起,弄成“唐门乱炖”,味道也不错——这个做法也是有来头的,倒数第二代衍圣公孔令贻就好这一口,小时候看《孔府内宅轶事》就知道。要是凡事讲风度,既不好这样做,也不好这样吃,所以还是无拘无束的好,能够天马行空创意地吃。
做个幸福的吃货就得了,优雅不优雅的,另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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