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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有人邀请我回答问题:
家中藏书太多了怎么办?
大概6、7个书柜的书这样子,每次搬家都很不方便,又不舍得扔和卖以及借陌生人(更别提捐了,山沟里的孩子看我的书那就是看天书——基本都是学术书籍),翻其实也不是很常翻,藏书多的各位都是如何处理的?
-说买房的,能提点现实点的提议么?
我回答:
谢邀。
但是,没有办法。
因为题主有设定条件,不可这样,不可那样,所以,没有办法。热心的人提供各种答案,也不能说没有用,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
《定位》一书中曾经讲过,“有时候,你不能由此及彼。”这个问题,就是一个“不能由此及彼”的问题。
我本人不藏书,我只是用书,目前手里的书也不少,到处都是,但因为喜欢,所以不成负担。如果必要,都可送人。
所以我也没这样的困扰。断舍离,说来容易,做来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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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的书,大概有三四柜子这样(柜子是不确切的衡量单位,因为柜可大可小),多少本,我也没数,因为这事不重要,不值得花功夫去做,难道还需要数完以后公布说“我总共有一千本书”这样?这个意义在哪里?
人生,真是非常奇特。人两手空空地来,两手空空地去,物质上的东西,一样都带不走,那些豪华墓葬,不过是出于活着的人美好的祝愿和想像,,图的是自己心安,木乃伊至今没有听说复活,灵魂归于何处也不清楚。让我这个知识管理研究者难过的倒是:精神的东西,却会跟着人走。即使是有书籍、语录等传世,往往也被曲解,未必是本义,比如《论语》。
我喜欢看博物馆,那是世世代代的先人们,留下的财富,不管这些财富是在人间流转,还是发掘自墓葬。附着在物质上的,有精神财富,各种极工巧的图案、各种精心创作,美不胜收。先人们已经逝去,他们自己并未带走什么物质——墓葬里的不过是暂存,否则可能就被毁坏了——自然,有人曾经无比贪婪地聚敛,如唐太宗迷恋王羲之《兰亭集序》,但地下无知,即使占有了,也徒具形式。
我明白这些事情,较早,所以,不贪恋。包括书。我有一批书放在山东妹妹家里,我对她说,不要放箱子里,取出来摆外面,外甥女想看就看,不看,就放着。那些书如果散失了,我也不心疼,因为,它反正离我很远,我用不到,又为什么不让别人用?如果外甥女不想要,以后可能就会捐出去。
我现在手里的书也是这样,我不过是一个过手的人。我有时候参加公开活动,会带一些书送人。当然,有人让我寄书的话,我通常不愿意,快递费用如果让我承担,我付不起,如果到付,也没必要,快递的费用都快赶上一本书了,何苦?因利乘便地送出,最好。
我对其他事物的看法也是如此。需要,就用,不需要,不占有。各种珠宝,欣赏就够了,未必一定要买来。曾经有位朋友对我说,希望在全国各主要城市都有自己的物业,而且已经做到了部分。我很佩服,不过我自己没这种宏愿。对我来说,酒店一样舒适,我是过客的身,但有归人的心,不会因为不是自己的物业就不自在。当然,人各有志,我很尊重朋友的想法。我只是自己懒,不愿意为这些东西奋斗。
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述及历年收藏,适到兵灾,
“既长物不能尽载,乃先去书之重大印本者,又去画之多幅者,又去古器之无款识者,后又去书之监本者,画之平常者,器之重大者。凡屡减去,尚载书十五车。至东海,连舻渡淮,又渡江,至建康。青州故第,尚锁书册什物,用屋十馀间,期明年春再具舟载之。十二月,金人陷青州,凡所谓十馀屋者,已皆为煨烬矣。”
古往今来中外,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当然,有人有收藏癖,这很好,如果没有这些人,博物馆里无物可看。对于有些人和单位,收藏是工作。我前天在成都看川大博物馆,就很感慨。只不过凡人家居、日常生活,我个人崇尚极简主义。
书的意义是什么?
有人要藏书,但又苦于空间不足。以前张晓风在散文中写过,为了要存放书,所以买房。对于要写作的人来说,因为经常要查参考资料,图书馆终究不如手头方便,只是,那也是要强调“用”,如果书都不用,单纯地存着,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我每想到,有一天将撒手尘寰,就没有太多物质的占有欲望。美味,吃下去,是种体验,舒适的环境,置身其中,也是体验,然而一个人又能够享受多少?我有过多次体会了,在台北,在成都,面对着琳琅满目的美食,却提不起胃口,因为一个人再能吃,胃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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