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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入股与美的合作,这本来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其正常程度就象乐视要做新能源汽车一样,作为手里现金流充裕的企业,跨界合作,战略互补,从哪来看都很正常。
这件事情不正常的地方,却是作为事件第三方,基本跟这个合作没关系的格力老总董明珠的“骗子与小偷合作论”,即不符合她第三方的位置,更不符合上市企业老总的身份,最最可怕的,是对于营销与公关的茫然无知,却又无所畏惧。
作为第三方对这种事情进行置评,特别是行业领导者的身份,对于这种合作进行评论,无疑是帮助对手进行宣传。如果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相信董明珠的“骗子论”一定比原生新闻“小米入股美的”具备一个数量级的声量优势,而格力在大家电行业的优势又非常明显,以格力的身份评论美白这种搅局者,无论是进行正面还是负面评价,都是帮助对手拉抬身价!
其次,“骗子论”无疑很吸引眼球,但是却又很难引起用户共鸣,因为用户都很清楚,所谓的“一天一度电”,只是一种适度的夸大宣传,在理想环境下,一天一度电并非不可做到,而在用户环境下,一天一度电却又基本上做不到,但是你不能依据这一点就说它是骗子,就象所有家用汽车标称的百公里油耗,在正常使用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达不到的,但你不能说这个数据就是骗人的,因为它是一个参考依据,大致确定一个范围,对于这一点用户是心知肚明的。至于说小米在印度禁售,就说小米是“小偷”,这一点尤其显得无知,因为科技制造业在不同的销售区域,特别是不同的国家,总是要面对很多专利权官司的,即使是三星这样很有经验的跨国企业,也在美国被禁售过,难道你能依据这一点说三星也是小偷?更何况小米是近些年来在科技制造业突飞猛进的企业,很多人都从质疑、怀疑走到了认可与赞赏的方向,在这样的一个情景之下,贸然指责其为“小偷”,无疑会激起很多人的逆反心理,对于格力的品牌美誉度产生负面影响。
最最可怕的,就是这种企业第一负责人跳出来讲话,因为从营销与公关的角度上来看,有一个宣传层级的问题,也就是一但在宣传与营销上出现了偏差,导致用户的反感,可以通过更高层级的人物出来纠偏。特别是涉及了第三方的宣传,更加要慎之又慎。象董明珠这样以第一负责人的身份,指责两家与其没有任何业务纠缠的企业,这种低水准的失误,只能用灾难来形容。因为没有更高的层级可以纠正这种错误,而在公众的眼里,这无疑是官方的态度,要想纠正,除非董明珠辞职,或者董事会发表谴责声明,无论采用哪种方案,都会对格力的品牌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特别是使用“骗子”与“小偷”这种赤裸裸的攻击性字眼,是很不慎重的,如果这两家企业奋然反击,起诉到法院,那么这个案件至少要审理半年以上,那这个案件的审理过程,无疑会一直吸引媒体眼球,是两家企业大好的免费宣传机会。这个案件审理的结果,估计要以董明珠道歉,或者和解收场。不管审的结果如何,至少这半年搞下来,将来用户说空调的时候,讲格力,恐怕必会想起美的,这是花多少宣传费用也达不到的效果。
从两则新闻的时间相隔这么短来分析,相信这次董明珠的讲话,不是一次精心策划的营销行为,从讲话的内容与引发的效果来看,更加不可能是一次正常的营销行为。对此,恐怕只能猜测是董的冲动之言,这确实让营销部门没有任何办法。如果这件事情真的是营销部门策划所为,那我就真的只能“呵呵”了!
最后上一张图,看一下目前在百度搜“格力”的关键字,在首页第一屏,第一条是格力官网,第二条是格力的百科,第三条是百度的商城的格力产品,第四条是格力的客服电话,第五条是格力的股票行情,第六条是格力的最新新闻信息,而在这一条下面,五条新闻都与美的或者小米相关。如果我是美的的负责人,那是真心要感谢董明珠帮助美的做这么大的宣传,要知道在竞争对手的搜索首页宣传自己的品牌信息,那是花钱也买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