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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引咎辞职”货不真价不实

(2005-12-03 11:18:23)
分类: 杂文时评
中国的“引咎辞职”货不真价不实
盛大林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了。这是今天最大的新闻之一。

但每当看到这样的事情,我心里之爽总有些保留。这倒不是为解振华的辞职而惋惜,而是因为我总觉得中国的所谓“引咎辞职”都货不真价不实。

我认为,真正的“引咎辞职”应该是自主的,而不是被动的。这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真正是源于内心的愧疚感以及受到责任感的驱使;二,首先是由自己作出的决定,而不是上面的授意或责令。如果是因为上级的决定,那就成“责令辞职”了——这是另一种行政处罚(《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将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两三年来,中国引咎辞职的官员包括前卫生部长张文康、中石油前总经理马富才、前北京市长孟学农、吉林市原市长刚占标等。这些人中,只有马富才是主动提出辞职的。据说而已,我一直存疑。在中国,乌纱帽主要来自于上意,老百姓的呼声是可以置若罔闻的。费了那么大的劲儿、花了那么多的钱才上去的,岂能轻易地放弃?更何况,“能上不能下”是中国的传统。即使真想辞职,有时也不敢随便自作主张。如果上面还没有“研究”你就提出辞职,说不定领导会说:“怎么?这么沉不住气?组织上还是信任你的嘛!”此其一。

其二,真正的辞职应该是一抹到底的。在欧美民主国家,官员一旦辞职就成了一介平民。然而,中国目前所谓的“引咎辞职”都保留了原来的“级别”和待遇,已经辞职的官员仍然是“部级干部”、“局级干部”、“处级干部”……既不在其位,也未谋其政,凭什么还享受原来的级别和待遇呢?更重要的是,这种“保留”为以后的“复出”预留了条件,从而使所谓“引咎辞职”最终演变成“易地做官”。事实也一再证明了这一点。比如,张文康后来成了宋庆龄基金会副主任以及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孟学农当上了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刚占标辞职仅四个月后就出任“吉林省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给人的感觉,他们的“引咎辞职”不过是“避避风头”而已。

没有民主,就不会有真正的“引咎辞职”。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05-12-02/19267604956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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