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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盗号是犯罪”的积极意义
本博讯【S·H·E】报道:对QQ盗号者来说,心安理得盗取他人QQ号码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随着此前我国首例QQ盗号案的正式宣判,“QQ盗号是犯罪”这一事实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证明。相关法律对于QQ用户正当权益的保护,也由过去无法可依的状态得到改善。我国的互联网安全问题正在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并在法律上逐步得以解决。
截至2007年年底,QQ注册账户数已经超过7.1亿,其中活跃账户数超过2.8亿。在即时通讯领域,其市场占有率高逾七成,是国内网民最重要的网络通信工具之一。然而近年来,以盗取并出售QQ号为主要手段牟取暴利的犯罪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其根源就在于,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类似的网络犯罪行为缺乏明确的界定。根据《刑法》的规定,包括QQ号、网游ID、游戏装备在内的虚拟物品均不在被保护的个人财产之列,因此难以量刑,盗号者也就无法受到法律的追究。
另一方面,不少腾讯QQ用户出于对短小精悍或者带有特殊含义的QQ号码的偏爱,不惜重金从盗号者手中购买QQ号,一定程度上也为盗号行为提供了滋生的温床。然而事实上,这件事与“从杀人犯手中买枪”有着同样的矛盾———不少人在购得“靓号”之后,没过多久号码就再度被人盗走,或是被原失主通过密码保护索回,血本无归又无处投诉。对正常使用QQ号码的用户,盗号者在偷得其号码之后也经常向失主索要财物,以换回号码,气焰十分嚣张。随着此类事件日趋频繁,越来越多的网民开始意识到号码安全的重要性,社会舆论对于QQ盗号的行为亦谴责有加。
要给盗号者定罪,其实很简单。根据《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QQ盗号则属于“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以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藉此2006年1月,首例QQ盗号案的两名被告终于被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获刑半年,并被追缴非法所得6万元。
从法律角度看,尽管盗号者没有被以“侵犯财产罪”定罪,但“侵犯通信自由罪”相比之下,有着更低的门槛。“侵犯财产罪”需要对“财产”本身的性质进行考量;而不管侵权方有意还是无意,只要客观上妨害了他人的通信自由,就可以被定为“侵犯通信自由罪”。这对于广大QQ用户的个人权益来说,无疑成为更有力的保障。案件本身对于今后与QQ号码有关的纠纷,也给出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对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起着积极的意义。
对QQ用户自身而言,一旦发现QQ号被盗,之后可以立即报案,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对于厂商,应责无旁贷,主动增强QQ软件的安全性,如增加“安全中心”,运用世界顶级的密码保护技术,以及积极与反病毒厂商展开多方面合作等等,从技术上增加盗号难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盗号现象的发生。对于QQ盗号者,惟有集社会各界之力,用户、厂商、公安和法律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彻底杜绝盗号现象的发生。没有谁,不希望网络的天空更加清澈、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