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人愿意看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更没有人愿意看到乳品、尤其是婴幼儿奶粉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可是,这个至少关系着中国0-5岁大约7000多万婴幼儿宝宝健康的事件不断在中国上演。
在婴幼儿奶粉的重大的事件中,2004年、2008年的大头娃娃、三聚氰胺,中国唱了主角。而在2012、2013年的二聚氰胺、肉毒杆菌,新西兰唱了主角。
你刚唱罢我登台。
中国人在2008年到2013年刚刚几乎彻底转身信赖以新西兰为主的外资奶源,没有想到,二聚氰胺、肉毒杆菌就是两记重拳,妈妈们再次懵了。
消费恐慌还没有让大家冷静下来,但是,媒体的思考却让人关注。8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文章,《恒天然毒奶粉污染未提赔偿,涉案企业集体回避》(
网址为:http://t.cn/zQYZABd ),将这个问题再次抛出,引起关注。
是哦。2004年大头娃娃事件,从公开的报道中,没有发现消费者赔偿的讨论和事实;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赔偿成了一个谜;2012年的二聚氰胺,没有赔偿;2013年的肉毒杆菌,赔还是不赔?天晓得。
这是残酷的事实,也是现实的事实。
产品召回有法可依,赔偿标准无法无天,这似乎成了围绕中国奶粉十年和赔偿有关的写照。在这十年中,还有其他的食品安全事故亦发生过,根据社会情绪判定赔偿的无底线和拒不赔偿都在中国发生过,但这显然不是社会管理法制化和公平化的方向。我个人认为,中国有必要设立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的赔偿标准法规或规定。我建议,可以将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包括医疗安全等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安全事故,根据最近10年发生的情况作为参考,将事故根据等级分为10级或20级别,每次事故后,由政府、专家或其他公知部门根据事故的影响力度划分等级,一旦认定,则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执行。
恒天然,赔,还是不赔?
这不是企业是否要出标准和消费者博弈的问题,也不是政府是否要干涉的问题,而是法规的问题。到那个时候,如果一个企业赔偿后破产了,他也没有怨言;如果事故等级很低,不需要赔偿,消费者也不会无理取闹。
何乐不为。
从这次事件的发展来看,恒天然和其合作伙伴对消费者的赔偿,估计是不了了之。这也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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