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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意识比马路跑步更重要

(2017-09-06 07:35:07)
分类: 2017一起前行

上周,一篇名为《大学城跑内环也罚款?!再见了跑内环》的网络文章在广州大学城的学生朋友圈中被刷屏。据报道,文章提到,最近作者他们在大学城内环路夜跑或骑自行车时遇到交警执法,随后交警回应确实开展了相关执法活动。这篇文章引起网友热议, 不少网友对交警执法表示理解,但也有网友在评论中反映,道理大家都懂,但现在大学城人行道比较黑,也坑坑洼洼的,不好跑。

  大学城是广州跑步者的乐园,一是因为大学城环境优美;二是因为车辆较少,晚上更少。于是在马路上夜跑就成了大学城一景,夜幕落下,跑步者或单枪匹马,或三五成群。据笔者观察,跑步者绝大多数都占用了车道,由于人数众多,个别路段甚至会被夜跑者占用两个车道。笔者有时晚上上完课回家,在车上感觉到还是有一点危险,得小心驾驶才行。这个时候,笔者就有一种强烈感受:马路不是跑步的地方。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便利,大学城马路的夜跑,应该消停了。

  当然,跑步者也有千万个理由坚持在马路上跑步:比如,人行道照明不好,道路不平,不方便跑步,同时大学城马路上车辆少等。不能说这些理由毫无道理,但细究起来,又不充分。首先,城市道路的主要功能是交通,而不是体育锻炼。因为人行道不好跑,所以才上汽车道跑,实际上是预设了一个前提,即公路是可以用来体育锻炼的,人行道是最优选择,汽车道是次优选择。但实际上这个前提无法成立,无论人行道还是汽车道,都不是用来跑步的。

  其次,大学城本身就有充足的体育运动设施。广州大学城大概算得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城,其亮点之一就是各种体育运动设施齐全、充足,广州亚运会时还承担了不少项目的比赛功能。许多学校田径场都不只一个,何况还有其它类型的场地。应该说,基本上是能够满足师生跑步需求的,完全没必要上公路。跑步者乐于上公路,主要还是喜欢那种氛围和感觉,这可以理解,但跟人身安全相比,这种感觉是可以牺牲的。试想,如果大学城居民都理直气壮地上公路跑步,那让运动设施缺乏的市区居民情何以堪?是不是都应该上公路了?

  第三,各种理由再大,也没有规则大,也没有法律大。大学生应该有规则意识,应该成为遵守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规则的模范。青岛老年人“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酿成交通事故,遭到舆论指责,原因就是这些老年人破坏了交通规则。新一代的大学生,跟那一代人成长的背景完全不同,在规则意识上应该有更好的体现。同时,社会对年轻人总是抱有深切希望,年轻一代讲规则,一个讲规则社会的形成才有可能。要不然,等这一代人老了,还上公路去“暴走”,那不只是一代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本文发表于2017年9月5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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