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学生的诈骗,防范也要与时俱进
(2017-08-19 08:33:29)分类: 2017一起前行 |
一种专门面向求职大学生的贷款——“培训贷”,正成为新的乱象。所谓“培训贷”,就是培训企业与信贷机构合作,由刚毕业的大学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培训费”,“培训费”直接打入企业账户,大学生无需出钱就能接受“培训”。这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信贷机构存在有意放低条件、不实宣传、恶意贬低大学教育等手段诱骗大学生。而这些贷款除了要收取利息,还要收取咨询费等,实际上还远远高于正常利息。不少大学生刚毕业就不慎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培训贷跟电信诈骗、传销、裸贷等有着明显的不同,培训贷的经营者处心积虑地规避法律风险,尽管也游走在法律边缘,却也没有太大的漏洞,因此更具欺骗性,大学生难以防范,有关部门的打击也变得困难重重。然而“合法”的外衣并不能掩盖欺诈的本质,因为对于大学生而言,受到了培训贷实质性的伤害,自身权益确实亦受到了侵害。因此,政府、社会和个人对于“培训贷”,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从防范和打击两个方面有所作为。
高校应该是防范的重点。高校要把防范培训贷等针对学生的欺诈行为作为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针对大学生的各种欺诈、侵害行为层出不穷,从电信诈骗到“裸贷”,从传销到培训贷。应该说,各间学校在防范这些不法行为方面,还是做了不少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比如,新生一报到,就会受到关于防范电信诈骗的形式多样的教育。同时,各间学校还“请进来,走出去”,邀请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学校举办讲座,讲授防范金融诈骗的知识。这些工作应该说是卓有成效的,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欺诈和侵害总是改头换面,不断地以各种新的方式袭击学生。因此,学校相关的教育宣传工作也应该与时俱进,甚至应该有一些提前量,及时掌握信息,把工作做在前面。
具体到防范诸如培训贷此类贷款类诈骗行为的教育中,核心是要让大学生树立这样一些意识:第一,量入而出。不进行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相称的消费,哪怕这些消费听起来是正面的,比如说培训;第二,条件越低,诱惑力越大,越要警惕和抵制。通过教育,要让大学生意识到,贷款条件越优惠、门槛越低,风险就越大、陷阱就越深,必须避而远之。
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打击方面也要有所作为。诚然,培训贷的经营者在规避法律风险方面做足了功夫,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懈可击。但是如果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责任心更大一些,工作再做得细致深入一些,还是能抓住一些漏洞的。这里,就要看有关部门的责任心和智慧了。“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猎人”,比如说,培训和贷款机构资质是否合格?贷款利率是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只要认真地追究,这些都有可能是“狐狸尾巴”,抓住了“狐狸尾巴”,作恶者就会受到惩罚。越多的作恶者受到惩罚,就会有越少的无辜者上当受骗。关键就看有关部门有没有决心去做一个“好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