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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间环节阻击“镉大米”

(2013-05-27 20:04:27)
标签:

商行

在中

源头

消费者

有问题

分类: 2013爱你一生

镉大米事件在广东各地继续发酵,东莞也被卷入其中。东莞的情形与其他市县略有不同,东莞既发现了镉超标的大米,又发现了东莞一些企业还在生产镉超标的米制品——米粉。涉事的企业、商行目前都已经被停业整顿,下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分析镉大米在东莞传播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各方共同负起责任,把镉大米从东莞清除出去,提升东莞食品安全的水平。

就目前的态势来看,东莞不是镉大米原产地,而是流通地和加工地,也就是镉大米从产地到餐桌的中间环节。而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恰好就是分段管理。尽管这一原则备受争议,但在没有改变之前,各相应的职能部门还是应当守土有责,做好属于自己份内的工作。

首先要做的,就是市食安办,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部门,可以考虑在大米市场实行原产地黑名单。正如我们最近看到的,镉大米的产地主要集中在湖南。更为严重的是,镉大米的产生不是人为添加,而是因为土地的重金属污染。而且从新闻媒体的报道来看,在原产地,主管部门并没有表现出积极的监管态度与措施,早在2009年,当地就已经发现镉大米,并且采取的整治措施,但后来都不了了之。这就意味着,镉大米的问题在原产地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因此,对于东莞而言,明智的办法就是禁止一些地区的大米进入东莞市场,无论是作为直接食用的大米,还是作为加工其他食品的原材料,一律禁止进入。黑名单可以是湖南全省,也可以是部分地区,这个要经过细致的调查研究后再进行确定。“御敌于国门之外”,是目前最有效、最便捷,也是成本最低的狙击镉大米的方式。

其次,是要规范在流通环节和加工环节相关企业的经营行为。应该规定无论是粮食批发企业,还是粮食加工企业,如果购进的大米达到一定的数量,就要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备案,或者直接送检有关部门亦可,总之要形成制度。对于大米的原产地,应当予以清晰的标注,我们注意到,在这方面,东莞的相关企业做法是比较混乱的,有的予以清晰标注,而有的则非常含混。对此,相关职能部门今后应该有明确的、硬性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

其三,仍然要充分动员市场与社会的力量。政府部门是维护食品安全的主体,但仅仅依靠政府部门也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市场和社会的参与。而动员市场和社会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信息完全和及时的公开。从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出,镉大米的信息一经政府部门公布,无论是商户还是消费者,都自觉抵制湖南大米,这充分显示了市场和社会的力量。遗憾的是,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是有点迟滞,比如4月11日就发现有问题大米,虽然进行了相应的查处,问题大米也没有流向社会,但查处却没有向社会公布。迟至最近才由省食安办公布,本市的工作就显得被动了很多。因此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的改进。

当然,重视中间环节的工作,并不是就意味着可以忽视源头。东莞乃至广东生产的大米是不是就完全没有问题?东莞和广东的土地有没有受到重金属污染,接下来,相关政府部门还要进行这方面的工作,至少,关于全市、全省土地重金属含量的检测工作,应该开始了。

 

本文发表于2013年5月27日《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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