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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5亿预算降至2700万”想到的

(2011-12-13 10:19:08)
标签:

珠江

市政工程

政府部门

招标公告

进行

杂谈

分类: 2011一心一意

  广州珠江两岸光亮工程近日再度上马,根据重新出炉的招标公告,工程总费用已从之前的1.5亿直降到2700万,连原先的五分之一都不到。这,当然是一个不错的消息。但回想起最初的招标预算,我还是觉得有话想说。

  《圣经》里有句名言:“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半年之前,当我看到广州要斥资1.5亿打造珠江两岸光亮工程的新闻时,在内心也模仿那句名言想了个句子:政府说,要有光亮工程,于是就有了光亮工程。某种意义上说,在打造市政工程方面,政府的言行同样堪称“高效”。

  我不否认这1.5亿会把珠江两岸变得更加璀璨,更加能够体现国际大都市的气派。但政府一应支出,毫无疑问都来自纳税人。不要说支出1.5亿,就是花1500万,也该和纳税人商量一下不是?

  要是在以前,市民有了疑惑也只能埋在肚子里,但毕竟时代不同了,政府也听得进质疑了。当人们从广州市路灯管理所招标公告中得知这个天价工程后,用各种方式进行批评,两位市民“光头哥”和“拇指妹”更是通过行为艺术积极呼吁。事后,政府部门做出了良好的回应,市建委表示先将暂停招标;而现在,经过5个月的停顿,新的光亮工程招标公告,直接砍掉了五分之四的预算。

  要感谢“光头哥”和“拇指妹”这样的市民,他们的义举,推动了政府部门的节约之举,为市民省下了1.3亿多真金白银。换句话说,原先五分之四的预算本来就超高了。甚至可能还有节约空间,如果由市民代表对这项工程的可行性和成本进行评估,或许预算会更低。当然这只是假设,在现实情景中,政府部门自己动刀砍掉五分之四,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只要有了市民的监督和参与,很多市政工程的水分是可以挤掉的。现在的当务之急时,为市民的监督和参与创造条件。我注意到,市民是通过政府部门的招标公告,才知晓有这样一个工程之存在的。如果恰好没有人看到这个招标工程,岂不是财政又白花冤枉钱?“光头哥”和“拇指妹”们也有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任务,不可能每天盯着各个政府部门的公告。

  因此,必须形成一个市政工程公示制度,只要其投资超过一定数额(比如10万元),就必须进行公示。公示不仅局限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网站,更要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包括工程的内容、方案、目标以及预算等方面。公示通过之后,方可进入招标、施工阶段。通不过,就要对工程方案进行修正。再通不过,就直接取消好了。

  市政工程是花钱大户,如果这个关口把得好,可以为市民节省大笔的费用,这些钱完全可用于改善民生福利。而且这种公示办法可以形成经验,推广到其他部门的其他事务当中去,令政府财政支出规范有序。

 

本文发表于2011年12月9日《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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