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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济南老赖炒作广州白云机场杂谈 |
分类: 2011一心一意 |
被誉为“炒作大王”的广东巨星影业公司总裁邓建国,最喜欢在媒体抛头露面了。前不久,他迎娶小老婆(准确说是年龄很小很小的老婆),又大肆炒作一番,搞得人尽皆知。
不过也有例外。日前邓建国在广州白云机场前往济南航班的头等舱内,被广州市中院办案人员带走,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拘留15天。据经办法官介绍,邓建国欠黄某300多万元债务。后广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定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公司共同连带归还黄某本息310万元,邓建国一直未理会。耐人寻味的是,被办案人员请下飞机时,邓建国一再与经办法官讨价还价,并表示不希望张扬此事。
不希望张扬,这可太不“邓建国”了。炒作大王这次怎么不想炒了?原因也不复杂:邓建国可能生性爱出风头,但更重要的是炒作是其重要的经营之道。他利用时下不太成熟的舆论环境,制造新闻甚至不惜制造丑闻,引发轰动效应,达到捧红某一部影视剧或某一位艺人,从中获取利益的目的。邓建国从一个林场的电影放映员成为今天娱乐圈大佬级人物,深谙炒作之道应该是其成功的一大法宝。
尽管贵为炒作大王,邓建国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拿“老赖”这个身份来炒。身为一个商人,信誉是经营之本,而财务状况又是信誉的根本保障。就算邓建国有时候为了炒作还不惜自毁形象,但财务方面,他总是要竭力维持良好形象的吧?欠债不还这种事一旦曝光,他的信誉肯定受损,继续在这圈子混,就不会再那么顺风顺水了。
而目前邓建国们之所以敢于欠债不还,甘当“老赖”,是因为当“老赖”的成本太低了。只要把财产隐匿得当,法院的判决都可以置之不理,继续吃香的、喝辣的,娶干女儿当老婆,坐飞机都要坐头等舱。这令债权人情何以堪?令法律的尊严何在?
邓建国的故事告诉我们,欠债的“老赖”们不怕债主,甚至不怕法院,但怕曝光。因为身为商人,他们需要继续在江湖上混,所以还需要信誉。而一旦曝光,不良的信誉至少会令他们不方便再去骗别人了。因此,曝光,就算不是最好的治理“老赖”的手段,也是最好的之一。
作为法院,应当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老赖”,事实上目前有很多地方已经这么做了。而媒体,在这件事情上,不妨大力炒作一下。不仅要炒作名“老赖”,而且不妨将更多不出名的“老赖”炒出名,令他们的丑行大白于下天。
本文发表于2011年10月18日《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