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长沙一对男同申请结婚被拒上法院维权这事儿,我只能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错位”。关于两个男人想结婚的事儿,我不想说什么,我有自己的看法,但我毕竟不是孙海英。我这里说的“错位”指的是维权“错位”。在中国,同性恋没有合法化,同性结婚更不被婚姻法所允许,社会伦理很大层面上也不容,在这种环境下维同性婚姻权不是错位又是什么呢?不是说存在的事物都有他存在的权利,或者说你可以存在,但是没有公开“盖章”的权利。要我说,这两个小伙子还是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去登记结婚吧!喜酒最好也摆到国外去,要是摆在国内,为人接受的空间肯定不大。如果让我给个态度,我的观点是:同性生活在一起,那不叫婚姻,干嘛非得要领结婚证呢?反正也不生孩子不落户,同居在一起不就完了嘛!弄那么大动静干啥?
有阴有阳自成圆儿,全阴全阳花不开。有天无地难安身,有月无日结果难。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