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刚过四点半,凌晨一点才睡的我就又爬了起来,我得去参加都市老人父亲的葬礼。
早5点,李经理坐着大吉普来接我,一同赶往龙凤都市老人父亲的家。约5:30赶到时,车队正要出发去大庆殡仪馆。
大庆殡仪馆迁到龙凤新建后,我还是第一次来,规模的确是比原来的大了许多。
6:35分,都市老人父亲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四号大厅举行,大约有4、5百人参加。葬礼上,我看到了尚书、任大哥、赵守亚、桥姐、吴凤银老师、三棵树、英气逼人等几人。参加告别的人很多,但遇到的熟人儿还真不多。
约上午8:30,大约十几辆车开往寿山公墓,进行骨灰安葬。
寿山公墓也是第一次去,作为灵魂最后的栖所,环境非常好,有山有水有草原,远离人烟,透气儿。墓价大约在1万至5万不等,合葬墓自然会贵些,另外也与材质有关。只是这费用是一次性的,还是每年都得交一笔续费,这就不太了解了。
11点多,骨灰安葬结束,一行人又赶回龙凤,参加都市老人一家的答谢午餐。午餐人依然很多,没有虚席。在这里,遇到了木头人大哥,顺便儿交流了一下影视歌曲的创作事宜,尤其是他为《好人阿华》作词谱曲的第二版片尾曲,我找的歌手小伙子至今还没有做出来,让人有些无奈。看来我还得考虑再找人了。
会做歌曲的人也不少,只是多半儿都是直接面对经济利益的。我要找的是“合作者”,而不是把双方关系定在“甲方乙方”这种性质上。我与影视团队的每位会员,包括临时参加的影视爱好者,其实都是合作者的关系。而有些朋友前来,总是带着甲方乙方的想法,认为他在剧组里做些事情,得有报酬,这种思维放到面向市场的专业剧组里是行得通的,但是这前提是,剧组成员的劳动为投资人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是一种雇佣关系。我并不雇佣谁,要真是雇佣的话,那些进不了专业剧组的朋友,多半儿也进不了我的剧组了,除非水平可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想想是不是挺没意思的,许多人就是因为进不了专业剧组,才使得电影梦遥遥无期,如果硬是希望我按照专业剧组的制度来,不等于将这些影视爱好者又推回了原点了么?
换个角度,在我本人没有经济利益还往里搭的条件下,我承担着编、导、摄、制作,还管理着队伍建设,从这个角度,帮助一些朋友实现电影梦想,我其实是有理由收费的。扛个摄像机或者端着个照相机,给别人摄录个光盘,洗些照片,被服务者都是理所当然要付费的。现在我劳心费力帮着做电影,却有人觉得我应该给出些劳务费,这就太不搭调儿了。很简单,如果你的劳动能带来经济效益,每位劳动者都会有报偿的,包括我。
希望能遇上可以长久合作的音乐爱好者。
吃完午饭往回赶,到家时已经快下午2点了,车马劳顿,又起得早了些,略微有点儿疲,上了楼洗漱了一下就睡了,这一睡就到了晚上七点,之前LP从娘家反复打电话也没能将我叫醒。
皮特已经趴着床沿儿叫唤了,小家伙显然是急着出去遛风。洗了把脸,精神了许多。领着皮特刚下楼,小区广场那边儿已经传来了嘹亮的合唱声,社区庆党建活动已经开始了。
我刚领着皮特贴进观众圈儿,一不留神,小家伙钻进了人墙,跑到了舞蹈演员的脚下了,可爱的模样儿和天真的表情,害得看节目的人哧哧直笑。我好不容易才把皮特叫到身边儿,一把把这小玩应儿抱在怀里离开了人群。
刚到家不一会儿,泡面还没吃到嘴里,雨就下来了。清风入窗,好凉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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