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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美忠的丢职给普通教师上了金箍咒

(2008-06-17 21:32:53)
标签:

范美忠

范跑跑

开除

法律

公正

金箍咒

杂谈

分类: 露天茶馆
本文被推荐为锐博客首页“杂文·观点”版精华,请看被推荐上锐博客首页的第5篇博
 
    如果只存在一个范跑跑,这样处理还是可以成为借鉴的,问题是,实际上存在着很多的“跑跑”老师们。由着情绪上的好恶让范跑跑下了地狱,那么李跑跑、刘跑跑、张跑跑等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跑跑们该如何处理?就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无耻”默不做声,就可以“逍遥法外”么?如果可以允许这种不对称的处罚存在,那么公理将失去信义,公德将超越法律,成为打击公民的幌子。要任这种环境继续下去,大家还会有安全感么?诚实+少德不等于违法,否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的政治进程将受到很大的影响。

    其实我没有维护范跑跑,我维护的是依法治人的严肃性。如果法律法规为公愤所操控,说不准什么时候唾沫星子就会淹到那些或者我们这些维护道德的人的头上。开除范跑跑其实是给教师队伍加上了金箍咒,而这种金箍咒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普通教师的人身权利。每个教师都要面对几十名学生,而范跑跑面对的还是高中二年级的大学生,这些大的学生不是范跑跑放养的羊群或者猪,他们完全可以从老师仓皇出逃的状态中领会到也应该像老师一样地尽快逃离险地。
    如果有预警说1分钟后那怕是半分钟后地震将来临,我觉得范美忠多半儿不会率先跑出去,因为他有决定的时间。可突发的大地震,不是任何人都能清醒应对的。每位老师都面对着几十位甚至近百的学生,在房屋瞬间就要倒塌的情况下,他有多大的能力去救全班的学生?他是超人?我得提醒一下,不要让今天喷到范美忠脸上的口水反过来喷你们自己。实在不行,可以建议国家将学校管理军事化。

    以后老师们恐怕要人人自危了,因为他们不但要承受提高升学率的重压,还要顶着“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帽子在神坛上站桩,更可怕的是,他对学生在校园内的任何闪失都要负责,而不能申辩半点“不可抗拒因素”的存在。现在各行业的服务合同中都有一条类似的规定: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将不承担任何损失。那么,教师在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时,为什么一定要为他难以负责的事情负责呢?

   范跑跑就是嘴欠,也太超前啦!你失去工作是你自己的事儿,可是现在全社会的教师们又多了一个角色:警卫员--他眼皮底下的每位学生的警卫员。你这一的瑟可好,你原来的同行们全都戴上了金箍咒了。而这金箍咒的出炉也当仁不让地有那些师范队伍中“铁血除奸团”的功劳。

    是不是太革命啦?真是“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啊!有人说遇上这种危险,他一定会先救别人。我也曾被问过:如果你遇到这个情况会怎么办?你也会抢先跑么?我实在不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突发事件往往容不得你多想,甚至最可能的是我连救别人的机会都没有,反过来会让别人来救我。那些时刻准备当英雄的人们,你们是否想过,危险突至,你可能瞬间就缺胳膊断腿了,你连救别人的机会都没有了。在“郭跳跳PK范跑跑”的视频中,那位一口一个“您”的当了十几年老师的校长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我一定会先救学生(一片掌声)。我觉得太可笑啦!你凭什么就铁定能先救学生?没准儿楼一晃,你就趴下了,没有站起的机会了。范跑跑是抢先跑了,他要是没能力抢先跑,被埋了,是不是就比现在高尚了?

    其实,有些年长者往往也有着极其幼稚的思维,这位校长就是一个例证。如果只是不让范美忠在光亚学校从教还好理解,现在据说把他永久开除出教师队伍了,居然公众还没搞清是学校的想法还是教育部的意思,学校和教育部都说没干这事儿。这就怪了!连踢人都用无影脚,这教师还能让人瞧得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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