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投名状》的瑕疵与启示

(2007-12-31 19:10:22)
标签:

我记录

情感空间

投名状

文化

分类: 野文墨史
    据我所知,陈可辛没拍过武打片。《投名状》从头看到尾,也算不上什么武打片,只是几场劫道加攻城的混战嘛!李连杰以1亿片酬,竟然连个像样儿的Pose也没有,就更跟功夫片挨不上了。
    《投名状》其实是部披着武打片外衣的艺术片,拍到目前这种风格,是无需把李连杰搬来的。我相信就是把李连杰换成张学友甚至曾志伟什么的估计也不会太差。看《投名状》我有一半是奔着李的武戏去的,结果武戏不像样子,却意外地看到了“李连杰”调戏“徐静蕾”,半生不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
    以下这段话是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三人立誓为盟时的齐诵:
 
    纳投名状,结兄弟谊,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依。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兄弟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
 
    整部影片的矛盾冲突和依据就是上面这两个“必杀之”,至于前半截话那都成虚言了。庞青云本来就是恶战遗留下来的幽魂,他不属于任何人,他只属于自己,因此,大哥庞青云在兄弟三人立“投名状”时就游离在兄弟情义之外,并没有成为“投名状”束缚的一部分。二哥赵二虎即忠且义,却脑筋不会打弯儿,宁犯天条,不触众怒。老三姜午阳愚忠愚义,他倡议的“投名状”,也成为“投名状”的誓死保卫者与实施者。虽然,立投名状以“必杀之”这种极端方式来维护三人之盟不散,但是,当三人三条心,且为了自己的志向视“必杀之”为无物时,“必杀之”这把悬梁之剑就击之即碎,形同虚设了。
    庞趋利,赵趋义,姜趋信,莲生不明就理,内乱其中,“投名状”虽毒,亦不可束缚也。
 
    心不齐,勿结盟;利不均,慎同行;情孽无根,始乱终弃矣。
 
《投名状》的瑕疵与启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