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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朵儿鸡权利侠客辛格 |
分类: 人生感悟 |
今天另一件经历是,在某个楼前,看到一个大妈在杀鸡,那只鸡应该已经受了刀,但还在垂死挣扎着扑腾,发出咯咯叫声。我不敢多看,骑上车飞奔而走。
这两件事情看起来毫无关系,一个是个天真烂漫的孩童,一只是不会说话的动物,一个是祖国花朵,一只是生来为人盘中餐的鸡。一个是需受国家未成年保护法的孩子,一只是没有生命权利的经济动物。我又有什么好感触呢?
而在“天赋人权”之外的动物们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生而为非人类动物,它们无法选择生死命运则在其次,即便是有人想要它们活,也无法冲出来做侠客。因为,没有任何的人类法律对它们作出保证。虽然在世界上一百多个国家已经有了不同程度的动物福利法(不包括中国),但是对于动物有没有权利,那尚处于争论的阶段。不过有争论总还是好事,说明有人已经关注到了它们的弱势地位,对于它们在这个星球的存在有了更多的审视。
“朵儿”和那只垂死的鸡都是弱势群体,不同的是“朵儿”还是有社会的同情法律的维护,而那只鸡只有等死的份。甚至我也只能选择飞奔而走。。。
想起生命伦理学家Peter
Singer 教授曾经说过,人类的进步就是同情范围的不断扩大。我期待这一天的到来。希望那时候能够做一个侠客,理直气壮地抢走刀下的那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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