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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哲学·宗教

(2010-08-01 11:23:03)
标签:

佛法

科学

哲学

宗教

文化

分类: 观虚斋书摘

    按:本文是在北大硕士期间系列的佛学笔记之一,已载于《游心于佛道》上篇第二章,第57-63页。今刊此旧文,供未读过的朋友们参考。庚寅年夏补记于观复斋。

 佛法·哲学·宗教

    佛法,即佛所说并由佛弟子所阐释之法,包括佛教经律论三藏所含之思想理论和修学方法。佛教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佛法当然是宗教;佛法可以从哲学角度加以系统说明,佛法无疑包含有精深的哲学,且为哲学大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佛法所具有的特殊性格,佛法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颇为复杂。欧阳竟无曾作过一篇《佛法非宗教非哲学》的讲演,彰显佛法之特殊性格,以为哲学宗教皆西洋名词,不足于包容最广大的佛法,佛法既非哲学亦非宗教。而章太炎则以为佛法是最高的哲理而非宗教,方东美则论为佛法既是哲学又是宗教。一直到现在,关于佛法与哲学和宗教之关系,仍有种种说法,而事实上以上种种说法皆非无据之论,皆有其相当的理由。阐释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佛法的特质,如何界定哲学与宗教两概念之内涵。本文先从佛法与科学的关系入手,分析佛法的特殊义蕴,进而通过对哲学、宗教两概念的分疏,阐明佛法与哲学、宗教的关系。

一、佛法与科学

    佛法与科学之关系是一非常繁复的问题,详细讨论这一问题不是本文的任务。我们只是对此作一粗浅的提示,借以说明佛法之特质。

    一般认为科学与宗教是对立的,科学愈进步则宗教愈失去其地盘。因为科学是运用观察、抽象、实验等方法,研究物质世界运动的客观规律,科学理论皆有严密的条理和精确的结论,皆可为实验所证明,为实际所应用。而宗教则主要依据信仰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为一种主观的体验,故其教理皆不能有确切的证明,不能为人类所公认,唯物论者认为是彼岸世界的幻想。二十世纪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确有完全取代宗教的趋势,即使是对宗教抱有同情态度的人,也多是从宗教所具有的人文价值着想。人们常把宗教与迷信相提并论,而奉科学为万能,这其实是对科学的迷信。其实科学远远没有穷尽宇宙的真理,科学越发展,未被探索的宇宙的奥秘似乎越多。从根本上说,科学假定有一个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运用人的理智研究这个客观世界的规律,而对于人的思维本身和生命的奥秘,对于人的思维和外在的世界的相互作用,尚未得到深入的研究。佛法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研究人的生命奥秘及人的意识与外在世界的相互作用的科学。佛法与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不同,所运用的方法有别,但是其探索宇宙奥秘的精神是一样的,佛法修证之于佛法,犹如科学实验之于科学。科学从实验中产生,在实验中验证;佛法从佛陀的修炼实践中产生,并可以在佛法修证中验证。科学,是一种外向控制性智慧,用于改造物质世界。佛法所追求的,是生命的高度自由自控的觉悟境界,所求解决的问题是科学无法解决的人类生老病死等根本问题。这里的问题是,佛法真的是可以验证吗?为什么普通人不能开悟证果?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同样可以问:科学真的是可以验证的吗?为什么普通人不能理解和检验它?有人也许会说,科学家们可以验证,科学技术的成果也可以验证。是啊,高层次的科学理论需要科学家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学习钻研才能掌握,更何况涉及生命奥秘的佛法呢?许许多多的高僧大德以其毕生的实践修行获得了佛法的真实受用并开悟证果,这就已经证明佛法是可以验证的,而验证佛法当然需要极高的毅力和智慧,需要艰苦的修炼实践,平常人当然无法体验开悟的境界,正如一个农夫无法理解现代科学一样。按照严格的逻辑来说,只要有一个人能验证佛法就已证明了佛法的可验证性。至于事实上的许多人无法验证佛法与佛法的可验证性是两回事。随着生命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科学家把眼光投向佛法;从生命科学的角度研究佛法,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前沿课题。

    以上简单论及佛法与科学之关系,目的在于说明,佛法与科学并非对立而是互补,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科学。了解这一点,我们才能理解佛法作为哲学和宗教的真正内涵。

二、佛法与哲学

    欲讨论佛法究竟是否为哲学,先必须了解哲学的含义及其范围。我想依据哲学的性质可以把哲学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知解的哲学,它是运用一套范畴体系,通过思辨分析所建构的用以说明宇宙人生的理论系统。此类哲学当然也是人类高度智慧的产物,但是这些范畴和理论作为思辨分析的产物,可以与人的生活实践相脱离,也无需从人的实存体验中去证明。西方近现代哲学大多为知解的哲学,知解的哲学以知识论为其核心。另一类是体验的哲学,它是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为宗旨,建立在人的身心体验的基础上的哲学,体验的哲学以人生论为核心,在形式上不必有严密的系统。知解的哲学注重的是逻辑的真,而体验的哲学注重的是体验的真。中国哲学大多为体验的哲学。

    说佛法不是哲学,无非有两个理由,一是佛法并非一套说明宇宙人生的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二是佛法并不以知识为目标,而是以解脱人生的实践为基础,佛法并非纯粹的理论,离开了佛法“信解行证”的修证实践,则失去了佛法的真正本质与生命。但是照我们看来,以上观点只是从知解哲学的立场立论,而哲学未必就是知解的哲学。哲学本意为求智慧的学问,本来可以与人生修养的实践相融为一,我们不必以狭义的哲学观念去限制哲学的丰富内涵。佛法蕴含有对宇宙人生的深刻认识和高深的智慧,当然是一种哲学。说佛法不是知解的哲学则可,但不可因此便说佛法不是哲学,照我们看来,佛法是一种体验的哲学,因为是体验的哲学,故非纯逻辑的理论而有其科学基础,故可谓之科学的哲学。(“科学的哲学”非是“科学哲学”,科学哲学是关于科学的哲学。)说佛法不是哲学,正所以表明佛法是一种特殊的哲学。佛法皆是围绕“离苦得乐,转迷为悟”之道而展开,以解脱人生的涅槃境界为究竟的归宿,与一般的哲学思想自有很大的不同。

三、佛法与宗教

    佛法是一种宗教,本是不争的事实,为什么佛教人士有称佛法非宗教的呢?说佛法非宗教,无非是说佛法并非世人心目中的与迷信相提并论的那种宗教。确实由于佛法具有的科学基础和高超的哲学智慧,使佛法与一般所谓之宗教有明显的区别。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想把宗教分成两大类,一类是信仰的宗教,一类是理性的宗教。这个分类看起来有点像“可怪之论”,宗教难道不都是信仰的吗?宗教还能有理性的吗?确实,现在学术界所定义的宗教,多是我所谓的信仰的宗教;我所谓的理性的宗教,亦非无信仰,要之其信仰为理性的信仰。所谓信仰的宗教,其特点是通过对超自然力量(神)的信仰而获得宗教体验和宗教情感的满足,信仰为此种宗教生活的核心。所谓理性的宗教,我定义为具有系统的修学理论和实践程序、以求人生超越境界即人生的觉悟为目标的宗教。从它具有完整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程序一面考虑,它犹如科学而非宗教,但它追求超越人生的解脱境界,又具有鲜明的宗教特征,由理性而导向“超理性”。按照我们的分析,佛教本质上是一种理性(超理性)的宗教,我们说“本质上是”,是因为佛教在悠久的历史和广阔的地域流行,又具有精英佛教与民间佛教的多种层次,所以佛教弟子对佛教的信仰并非都是理性的,只是从佛教的基本性质而言,可谓之理性的宗教。关于佛教的性质,严格讨论起来亦相当麻烦,台湾圣严法师在《正信的佛教》一书中多有阐明。本文只想就佛教之为理性而阐释几个关键的问题。

    1、或问:佛教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如果其为有神论,则其为非理性的。

    这确是规定佛教基本性质的一个根本问题。首先我们必须对“神”的概念有一清楚的界定。所谓“神”有两种,一种是作为宇宙万物的主宰的神,一种是作为一类高级生命形式的宇宙生命。佛教中不存在作为宇宙主宰的神,但有诸种作为高级生命形式的神灵。从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说佛教是无神论,佛教不承认宇宙有一个最后因,不承认有宇宙的主宰,万事万物“缘起性空”,并无独立的自性。从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可说佛教是有神论,但此种有神论并不违反理性,无论宇宙中是否确有作为高级生命的神存在,至少在理论上完全有成立的可能性。人和神之间并无不可跨越的鸿沟,人可以通过修炼而成神。佛是觉悟了的人,是人的升华而非主宰世界的神,佛虽具有常人所不具备的“三身四智”,但佛无力改变众生的业力。众生信仰佛,无非是把佛作为自己的导师,通过遵守佛的教导,以期如佛一样证得解脱。在佛法看来,宇宙间存在众多层次不同种类的生命形态,这完全是合理的,就像我们地球上存在不同的生物形态一样。

    2、或问:佛法强调“信为道源功德母”,既强调信仰,便不能称为理性的,信仰和理性难道不是矛盾的吗?

    信仰佛法为修学佛法的首要程序,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是佛法作为生命科学实践的必然要求,因为佛法的修行,本是修炼人的思维意识,而“信”本身即是训练意识的第一步。这种信仰,是基于对佛陀人格的欣慕,基于对佛法真谛的追求,基于佛法实践的需要,完全是理性的。佛法并不教人盲目地相信,并且光信仰还不足以实现觉悟。还必须有继此之后的真实修行。这种信仰不但不是迷信,不但不与理性相矛盾,而恰恰是理性高度发展的要求和表现,好像科学家对于科学理论的信仰一样。

    3、或问:佛教主张六道轮回,三世因果,这不是迷信吗?

    至于是否有轮回,完全是一个科学问题,现在科学还在研究之中,不可妄下结论。现在我们不讨论是否有轮回这个问题,而讨论轮回在佛法中的地位和意义。佛法之终极目标,在于达到一种不可思议的解脱境界,为达此目标,必须破除一切执着,彻悟“人无我”与“法无我”,因此关于轮回的思想,实质是一种佛法修行的一种心理基础,一种“加行”,有助于破除对于世间生活的执着和解脱境界的完成。至于三世因果,其核心意义在于说明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因果关联,以为“舍染求净”的修行的理论基础,当然不可视为迷信。

    4、或问:佛法强调真如境界的不可思议,这不是非理性的吗?

    “善能分别一切法,于第一义而不动”,佛法的最高境界是离思议言说的,但是佛法并不排斥思维,而是强调正思维,正思维是达于如如不动之境的途径。况且不可思议的境界,本是思议的最高妙用,所谓“般若无知而无不知”,是理性的最高表现,不可谓之非理性,只能称其为超理性,是理性最后超越了自身。

    限于篇幅,以上我们简单地分析了几个容易误解的问题,目的在于说明,佛教是一种理性的宗教,而有别于信仰的宗教,这当然是以正信的佛教而言。说佛法非宗教,只是想说明佛法非信仰的宗教,但宗教本非信仰的宗教所限,我们不可因此而说佛法非宗教。佛法作为理性的宗教,并非盲目的迷信,而具有高度的哲学智慧,可谓是哲学化的宗教。

 

    总结起来说,本文论为,由于佛法所具有的特殊性格,使佛法与一般的哲学和宗教有所区别,但我们不必因此说佛法非哲学非宗教。只要我们不把哲学概念限为知解的哲学,不把宗教概念限定为信仰的宗教,则我们可以说佛法既是哲学亦是宗教,不过是体验的哲学和理性的宗教。就其为体验的哲学而言,可谓是科学化的哲学;就其为理性的宗教而言,可谓是哲学化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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