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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还是无赖?

(2006-11-30 03:00:31)
今天好累.
 
   上午出门,我由西向南正常拐弯行驶,和一个骑自行车由北向南逆行的人来了一次不算亲密的接触,他人坐在车座上,脚点着地,自行车的前轱辘顶在我车的右前轱辘和轮眉上,他啥事没有,我的车还被刮掉了漆.
 
  本来没大事,各修各的车,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是最简单的解决方法,但他非要求我赔辆自行车给他,其实这是态度的问题.我是女人,但没软弱到可以欺负的地步,我是女人,但没无知到不懂法律的地步.你逆行,我正常行驶,假如有人受伤,我应该带伤者去医院检查,但除了我车上的明显划痕外,其他没有任何损失.
 
  没办法只好打122叫来了警察.警察叔叔认定了我无过错他的全责.可对方还是不罢休,拦着我的去路.非和警察说,就算是拐弯也要给自行车留点地方,警察告诉他,留地方也要给正常行驶的自行车,你是逆行,是你违法.他说,那我不管,必须赔车.
 
   法盲?还是无赖?在执法警察这里还要胡搅蛮缠.
 
   最后的解决方法是,警察叔叔开出责任鉴定单,告之如果他还是不服此次快速执法的判决,可以拿着这张写着他全责我无责任的事故鉴定单到法院去起诉我,如果法院判我赔偿,我必须赔他.
 
   我仔细看了警察叔叔写的明细,他负全责,我不需要承担损失赔偿.因为根本不牵扯到赔偿的问题,我的车可以自己找保险公司,他的车完全没问题.摆明了他捞不到任何好处,因为前前后后我是完全无责任,如果一开始他不摆出嚣张的样子,我本来是想找个修自行车的地方给他的前轮检查检查的.
 
  也算积累了经验,以后再遇到这样不讲理的人,从一开始就不该软弱,直接叫警察来,依法办事.
 
   排练很紧张,因为马上就要演出了,累,真累.但累得开心,累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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