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被“打错了”致死揭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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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7日凌晨2点左右,符国俊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在昆明大板桥阿依村盛世之都KTV唱完歌后,和表弟崔文豪来到附近烧烤摊吃宵夜,却被30多名身穿统一服装的男子手持钢管、木棒暴打身亡,事后家属被告知“打错人了”。
看完这条新闻,你想到了什么?人命几时变得如此轻?放在古代皇宫里,这种被人暴打至死的局面也属于残忍的杖行。然而如今到了现代社会,这却变成了轻描淡写的一句“打错了”而想就此作罢。退一万步来讲,如果没有打错人,他们难道就有权打人至死了吗?面对一个年仅17岁的少年,又怎么忍心?怎么下这个手?
17岁对孩子来说,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对父母来说正是可以喘口气,等待看着孩子走向社会;17年来花费了多少心血才养儿健健康康,却因为一句“打错了”就断送了父母的希望,断送了一个少年的性命。不知道这群打人的人如今内心是否有一丝悔恨?良心是否会坎坎不安?
我们中国人虽然是人口大国,但是每一条生命都并非蚁命,岂可私自用刑。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打人一方和街道办属于劳务雇佣关系,系昆明市某保安公司员工。保安顾名思义是保护他人的安全,如今却正好相反,这说明了什么?现在保安这个职业对学历各方面的要求都不高,平均素质就在下降,对很多老板来说,只要保证了他们自身的安全就是好的保安人员。
其实近这几年,翻开各大新闻的报刊杂志,已经出现了很多保安人员打人致死的事件,还记得年初时,广州一家宾馆的保安殴打一名新郎致死,家属抬尸在宾馆里抗议多天,可怜新娘子还有肚中的遗腹子,喜事为何变成了丧事?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保安这个职业,很多人戏称这个职业是穿着制服的流氓,难道真的已经演变成了这样的局面了吗?
如今却是群殴一名手无寸铁的少年,法制去了何方?人性去了何方?如何能够打得下去?这样的事件一次又一次的发生,有关部门是不是真地做到了切实的解决,对这种行为的处罚是不是该拿出点有效的方法呢?法律是不是应该保障一下老百姓的生命,教育是不要应该把品德良知摆在首位呢?
希望这件事件可以确实的敲响警钟,社会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制度是需要完善的,做错了事情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哎,可怜这个无辜的少年,可怜这个年迈的母亲!
(蓝体系属新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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