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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曾经期待先修改证券法和相关法律,然后才会推行注册制的一稿,而后经过两三稿的修改逐步完善。前不久批准了注册制抢跑证券法并给出了两年的期现,应该说这是非常务实的态度。两种不同的制度是需要过度的,不是小孩子们做游戏,前一分钟用篮球规则,双方一商量,后一分钟就改用足球规则了。
注册制抢跑证券法意味着可以试错、可以逐步修改、逐步过度,而如果是先修改证券法和相关法律再推出注册制,那就不可能允许试错了,过度过程也将粗暴的多。注册制抢跑证券法对一二级的市场会影响小一些,让一二级市场更平静一些。
证券法完全成型之后是证券市场的重大利好,但在渐变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阵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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