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夫死宗庙谓之变
(2015-02-18 20: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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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夫死宗庙谓之变
《礼运》:“故国有患,君死社稷谓之义,大夫死宗庙谓之变。”《礼记集解》引陈祥道云:“社稷,天子之社稷也,故君死之则义而正。宗庙,己之宗庙也,故大夫死之则非义而变也。然则大夫之义而正者如之何?曰:死众而已。”陈氏以为君死于社稷,是义;而大夫死于宗庙,则非义。理由是《曲礼》的“国君死社稷,大夫死众,士死制”。
孙希旦以为:“国君与社稷共存亡,故死社稷者谓之义。大夫得罪于君,则当出亡,故致死以守宗庙,则谓之变。若郑之伯有,晋之栾盈是也。盖大夫死宗庙,乃误用其勇而至于怒者,惟不明于上下之分故也。礼达分定,则有仗节死义之风,而无作乱犯上之祸矣。”
可以看出,两者对于“君死社稷谓之义”,不存在意见分歧——分歧在于后者。孙氏之说,过于勉强地联系了前句“用人之勇,去其怒”。虽然与陈氏说法有点不一样,但结论依旧是否定了“大夫死宗庙”的做法。
首句“国有患”,是后两句的前提。国有患,既可以内忧,也可以外患。在此前提下,“君死于社稷”自然是唯一的正确选择。纵观《礼运》此句的上下文,“大夫死宗庙”语义相对独立,没有可以参考的意义延续。并且从表达句式上分析,《礼记》既有“正+否”的句式,也有“正+正”的句式。所以仅从句式上无从判断,君与大夫的做法是对立的双方,还是同意义的反复。
就分封制的继承方式来讲,君的嫡长子为君,余庶子为大夫,也就是说,大夫之宗庙也即君之宗庙。先秦对于宗庙的建设,没有太多的史料可找。恰恰根据上文“礼达而分定”,君既死于国(社稷),大夫死于家(宗庙),可看作礼达后的名分类推,即上下句存在同意义的反复。
又《释文》云:“变音辨。”孙希旦在《集解》中从陈氏之说:“变如字。”按照的《释文》的说法,变是辨的假借字,即此句可读成“大夫死宗庙谓之辨”。辨者,辨别也。也就是说,能够辨别大是大非。即如孙氏所说,“大夫得罪于君,则当出亡”,其守自家宗庙而死之,也是正当的事。出亡是叛国,而据宗庙守之,无论被杀还是自杀,虽有敌意的成份,但比之叛国,罪行又降之。若以“得罪于君”来说,是小是小非;而能不能“死于宗庙”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
《曲礼》中“大夫死众”,通常的说法,是大夫为民众而死。殊不知,此众,非今日意义上的无论身份贵贱的民众,而至少是庶人与士的阶层。《礼运》中的“大夫死于宗庙”与“大夫死众”,并不存在意义的相反。即大夫之宗庙,也即众之宗庙。大夫之众,又即宗庙之众。故以为,大夫死宗庙谓之变,是对上句意义的类推,属于正确的做法——大夫为宗庙而死,是能够辨别是非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