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市级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4〕024号)
(2014-11-06 16: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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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检查评估通知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 |
分类: 中医药 |
有关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4〕25号)要求,结合我委《关于开展中医医院以“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的通知》(沪卫计中管〔2013〕6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本市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中医专科,下同)医院评审工作成果,推动各级中医医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升整体服务和管理水平,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决定开展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估工作思路
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是中医医院评审周期内加强医院监督和评价的重要手段。检查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效率、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以中医诊疗水平、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持续改进情况为核心,以医院自查和市级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促进各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评估对象
检查评估对象为全市8家通过第二轮中医医院评审的三级中医医院。14家二级中医医院参照有关要求做好检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评估内容
按照《三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请从市卫生计生委网站www.wsjsw.gov.cn下载),对本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后的相关指标、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评估考核。
评估组织方式
本次检查评估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部署和协调管理,委托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具体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对各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抽查。
评估工作安排
(一)计划部署阶段(2014年8月-10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筹备、部署本市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制定市级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二)检查评估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3月)
1.各三级中医医院要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在前期依照 “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方案实施细则(2013年版)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本次检查评估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再次梳理,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请各三级中医医院于2015年1月底前将《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实施细则》自查情况(包括书面总结材料和检查评估自查表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服务监管处。各二级中医医院参照相关内容,积极做好各项建设和改进工作。
2.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结合中医医院综合评价工作,将中医医院评审和持续改进中涉及的相关核心指标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定期监测、分析和反馈,指导医院落实整改。同时,组织专家制订《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评估工作专家手册》,对检查评估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要求进行专题培训。
(三)市级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4月-6月)
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评价(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8家三级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2015年4月底前,完成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龙华、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上海市中医医院的检查评估;2015年6月底前,完成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长宁区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分数(中医医院综合评价结果直接计入持续改进相应内容)按照35%的比例计入下一周期中医医院评审得分。
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
各办医主体和各级中医医院要高度重视持续改进检查评估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重在内涵
各中医医院要积极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评审指导思想,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管红叶、苏锦英
联系电话:23117926、23117923
传真号码:83090509
电子邮箱:shszyyfzbgs@163.com
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持续改进省级检查评估实施细则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