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014年版)
(2014-07-28 09:06:10)
标签:
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分类: 中医药 |
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分) | 指标内涵 | 指标值计算方法 | 指标评分方法 |
(一)计划措施落实与人员队伍建设(12分) | 1、计划措施 (6分) |
(1)计划措施制订 | 2 | 反映年度计划体现中医办院方向和中医文化建设有关内容;医院相关计划措施体现国家和上海中医药行业管理要求 | 医院年度计划及相关文件含有坚持中医办院方向、行业管理政策措施(1.5分)和中医文化建设要求(0.5分) | 由专家考评得分取值 |
(2)计划措施落实 | 4 | 反映医院相关计划措施执行情况 | 院科两级有效落实相关计划措施(2分);落实行业管理工作要求(2分) | |||
2、人才队伍 (6分) |
(3)中医师比例 | 2 | 反映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配备情况 |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执业(助理)医师数×100% | 中医师比例≥60%得2分,低于60%的根据实际比例÷60%×2折算得分 | |
(4)中药师比例 | 1 | 反映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100% | 中医医院中药师比例≥60%得1分,低于60%的根据实际比例÷60%×1折算得分;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药师比例≥40%得1分,低于40%的根据实际比例÷40%×1折算得分 | ||
(5)中医护理人员比例 | 1 | 反映医院护理人员队伍中中医院校毕业或非中医院校毕业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的人员配备情况 | (中医院校毕业的护理人员数+非中医院校毕业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护理人员数)÷护理人员总数×100% | 相关人员比例≥70%得1分。低于70%的根据实际比例÷70%×1折算得分 | ||
(6)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人员比例 | 1 | 反映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的人员配备情况 | (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临床科室负责人非中医执业医师接受系统中医药培训人员数)÷临床科室负责人总人数×100% | 相关人员比例≥60%得1分。低于60%的根据实际比例÷60%×1折算得分 | ||
(7)院领导中医药人员比例 | 1 | 反映医院领导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或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人员构成 | (院领导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数+非中医执业医师系统接受中医药培训人员数)÷院领导总人数×100% | 相关人员比例≥60%得1分。低于60%的根据实际比例÷60%×1折算得分 | ||
(二)中医药服务利用(38分) | 3、门诊服务 (14分) |
(8)门诊中医诊疗技术应用 | 7 | 反映门诊中医诊疗技术种类开展情况(3分) | 医院门诊提供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种类数 |
三级医院应用种类数≥65项得2分,每增加1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65项的根据实际值÷65×2折算得分;二级医院应用种类数≥50项得2分,每增加1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50项的根据实际值÷50×2折算得分 |
反映门诊中医诊疗技术应用情况(4分) | 门诊中医诊疗技术应用项次数÷门诊总诊疗人次数(单位:项次/人次) | 相关比例≥0.4得2分;每增高0.05,加0.2分,加满为止;低于0.4的根据实际值÷0.4×2折算得分 | ||||
(9)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比例 | 7 | 反映医院门诊中药饮片应用情况 | 门诊中药饮片处方数÷门诊药品处方总数×100% | 相关比例≥30%得4分;每增高1个百分点,加0.5分,加满为止;低于30%的根据实际比例÷30%×4折算得分 | ||
4、住院服务 (10分) |
(10)出院者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治疗的比例 | 5 | 反映医院病房中医诊疗技术开展情况 | 出院者使用中医诊疗技术人数÷出院总人数×100% | 相关比例≥70%得3分;每增高1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70%的根据实际比例÷70%×3折算得分 | |
(11)出院者应用中药饮片治疗的比例 | 5 | 反映医院病房中药饮片应用情况 | 出院者使用中药饮片人员数÷出院总人数×100% | 相关比例≥35%得3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35%按的根据实际比例÷35%×3折算得分 | ||
5、中医药收入(14分) | (12)中药收入比例 | 4 | 反映医院中药收入情况 | 中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收入)÷药品总收入×100% | 相关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得3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的根据实际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3折算得分 | |
4 | 反映医院中药饮片收入情况 | 中药饮片收入÷中药总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药饮片收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收入)×100% | 相关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得3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为止;低于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的根据实际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3折算得分 | |||
(13)中医诊疗技术收入比例 | 6 | 反映医院中医诊疗技术收入情况 | 中医诊疗技术收入÷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100% | 相关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得4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加满为止;低于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的根据实际比例÷全市同级医院平均值×4折算得分 | ||
(三)临床科室建设(28分) | 6、临床科室 内涵建设(26分) |
(14)临床科室业务管理 | 5 | 反映医院临床科室核心制度落实情况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分),其他核心制度落实情况(2分) | 由专家考评得分取值 |
(15)中医诊疗规范实施 | 8 | 反映医院临床科室落实中医诊疗规范的相关情况 | 中医诊疗规范的制定(2分)与执行(6分) | 由专家考评得分取值 | ||
(16)中医医疗质量控制 | 8 | 反映医院中医治疗及专业质控情况 | 中医治疗复核情况(4分);年度重点质控项目督查情况(4分) | 根据质控日常考评得分取值 | ||
(17)中医综合治疗 | 5 | 反映医院传统医学示范中心建设和临床科室中医综合治疗开展情况 | 传统医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3分);临床科室中医综合治疗开展(2分) | 由专家考评得分取值 | ||
7、中医预防保健(2分) | (18)“治未病”科建设 | 2 | 反映医院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开展情况 | 参照“治未病”达标建设标准 | 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取值 | |
(四)中药药事与中医护理服务(10分) | 8、中药药事 (6分) |
(19)中药药事服务与管理 | 6 | 反映中药药事制度建设和业务管理情况 | 中药房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分);中药处方点评工作(2分);中药饮片调剂复核工作(2分) | 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取值 |
9、中医护理服务(4分) | (20)中医护理服务与管理 | 4 | 反映中医辨证施护工作开展情况 | 专科(专病)中医辨证施护工作开展情况(3分);中医护理技术应用情况(3分) | 根据日常督查结果取值 | |
(五)中医学科专科 (12分) |
10、重点学科建设(4分) | (21)市级以上中医重点学科建设 | 4 | 反映医院中医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 中医重点学科及相关建设项目数量(4分) | 根据重点学科考核得分取值 |
11、重点专科建设(8分) | (22)市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 8 | 反映医院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情况 | 中医重点专科(专病)的数量(2分);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情况(6分) | 根据重点专科考核得分取值 | |
备注: 1、指标体系中部分指标具体评价内容及相应权重可根据年度工作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指标体系中各评价指标内涵解读及具体评分方法见评价操作手册(另行制订)。 3、最终评价结论根据各单位具体评价分值分列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