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锡永假冒司长案值得深思的几个问题
(2013-03-30 1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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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永假冒司长问题思考杂谈 |
分类: 原创 |
昨天傍晚,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曾冒充国务院政策室研究司长等身份,赴湖南、云南、辽宁、山东四省多地考察调研的“假钦差”赵锡永已于3月22日在辽宁省被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赵锡永,男,汉族,1955年10月31日出生,大学文化,辽宁省沈阳市人,现无固定职业,于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间,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务院研究室司长和国务院发展与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虚假职位和身份,以参加研讨会或咨询等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赵锡永对自己实施招摇撞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赵锡永案自媒体披露至今,反映出来的大量信息耐人寻味,其“作案”动机和相关单位有无重大损失仍然是个谜。赵锡永已经到案,接下来案件本身如何进一步挖掘自有公安机关负责,我们可以拭目以待。但案件所反映的若干问题,则是我们现在就可以深入思考的。
一、赵锡永假冒司长能够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几年来,赵锡永能在好几次个省份的企业和政府机构假冒“京官”成功,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地方企业和政府机构有这个“需求”。政府部门的政策多变,对企业的发展影响巨大,企业对“政府内部信息”有“偷窥”的欲求;地方政府有发展产业、提升政绩的冲动,有引进项目、扩张项目的渴求;地方官员希望得到高层领导的肯定,“朝中有人好做官”,为个人职务升迁得到帮助。
二是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不够。作为司长级别的官员,在政府部门的网站上理应有详细的介绍,但许多政府部门并未做到这一点,至少是对非领导职务的巡视员等人员信息介绍不详。事实上,除保密部门外,政府部门各司、处、科的人员、电话、邮箱等信息完全应该而且可以在网上公开。
三是赵锡永本身能力不差。从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赵锡永对汽车行业发展是个内行,说起行业发展如数家珍,对国务院的各项政策了如指掌,不仅能为企业发展提供建议,还能为地方政府拉来投资项目。如此真实的业务背景,稍不留神就蒙混过去了。
二、类似的行动和人员能有什么好处?
赵锡永是否真的如其妻子所说,冒充官员只是为了实现做事情的理想,是真心帮助企业发展,不是为了给自己谋利,我们暂且不论。但只要有这种行骗,至少说明是有利可图的,其可能的利益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接待单位的“孝敬”。曾几何时,上级领导到下面调查、指导工作,下级单位、部门送上礼品、礼金似乎已经成为潜规则。如果因为“孝敬”不到位,相关人员还有可能受到批评甚至闲置,一旦引起上级领导的不快,甚至会影响到正常的工作。
二是各种名目的“报酬”。赵锡永在这些企业、政府部门担任专家咨询论证委员会委员、经济顾问、发展顾问等,应该都是有报酬的。这种名目繁多的报酬,既可以是礼节性、象征性的,也可以是高额的、实惠型的。不仅官员,许多现实中的院士、学者也会有众多的“兼职”和收入。
三是“顺便”的娱乐享受。一些下级单位接待上级,往往都会安排一些“余兴”节目,例如参观景区、购物、卡拉OK、洗浴等。行骗者在忙于“主业”的同时,也不妨碍其娱乐享受。
三、怎样预防类似闹剧重演?
要从根源上解决这类问题,需要靠严密的制度,以及执行制度的人和监督制度执行的人。
自从中央出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以来,成效十分突出,会风、文风、宴请等方面改进了很多。这说明只要能下定决心,把制度制定到位、落实到位,再加上群众的监督,很多积弊都是可以纠正的。关键问题在于,一是制度要严密、严谨、可操作,不能泛泛而谈或漏洞百出,以致出台后徒惹争议、无法真正落实;二是要有明确的制度执行人和相应的责任制,不能像以往的食品监管一样九龙治水、扯皮不断,对于执行不力要特别加强问责;三是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在不违反法律的框架下,给予群众更多的监督权力和监督途径,真正起到人民群众“汪洋大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