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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马上就要到了,这不,最近我就被一群狗粉惊呆了。因为警察在长沙街头打死了狗,狗粉不断地闹事,为狗维权。
警察为什么打死那条狗?因为那条金毛攻击几个人之后,有人报警了,而警察又没有配备麻醉枪,用手枪射击又怕伤及路人,于是用棍子把狗打死了。于是,狗粉如丧考妣,不仅在街上给狗设灵堂开追悼会,还人肉当事警察。跑到湖南省驻京办抗议也就算了,还跑去环球时报门口抗议,因为环球时报说了些让狗粉不开心的话。
对正常执行公务的警察发动人肉、骚扰、攻击,没见警方对任何狗粉进行处理。在湖南驻京办门口举牌,没见任何狗粉被追究法律责任。在环球时报门口闹事,也没见任何狗粉以寻衅滋事的名义被治安拘留或刑拘。以前狗粉在高速公路拦狗,造成严重的混乱,至今也没有一个狗粉被处理。警察在狗粉面前,真的是卑微到泥土里。
如果受害者换成人,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
在此之前,上海发生过一起所谓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件,一个叫丁少龙的群主带着一些被上海某商家欺诈而受害的微信群友,去东方电视台门口找记者。有群友准备了条幅,大意是拥护政府打击欺诈之类的,记者让他们展开来拍照,也就是几分钟时间,就收起来了。现场秩序井然,没有造成任何不好后果,被讨伐的不良商家被查实后被行政处罚了48万。但群主丁少龙却被抓了,罪名是“寻衅滋事”,说他带领受害者闹事。
在这个案件里,警方可谓雷厉风行。警察不管这些受害者维权,是有正当理由的,是经历了几个月的正常投诉、找工商、找公安、找市场监管局,穷尽了一些途径后,各部门都不作为,才不得以想找记者。警察也不管他们根本没有阻碍交通,没有聚众闹事,没有影响社会秩序,更没有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连治安拘留都跳过去,直接就采取了刑拘。而且至今羁押近半年了,仍未开庭。尽管他们维权成功了,但代价就是带头的群主失去了人身自由。
我有时想想挺悲哀的。为人维权,输给了为狗维权,更可气的是,为人维权的有理有据有节,却被刑拘,要判刑,为狗维权的无理取闹,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却安然无事,警方连个屁都不敢放。难道一群老百姓的正当权利,还不如一条疯狗吗?他们都去某媒体门口拉横幅,为狗维权的内容,就可以平安,写“为人民服务”就会被抓。人民的名义,连狗都不如!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也在思考。中国老百姓其实并不认为狗比人高贵,“狗”在传统语境里都是骂人的话,过年过节吃狗肉也很正常。直到西方价值观“普世”到中国以后,关于动物尊严的问题,关于动物保护的问题,关于生命平等的问题,就开始洗脑了,这些狗粉把宠物狗看得比父母还重要,狗从此以后当然比人高贵了。而一旦动物保护成为一种政治正确,没人敢去惹狗粉,包括警察执法也开始有选择性,这就是狗粉闹事不敢抓的原因。而底层受害者的名义,在这个社会,反而成了被嘲笑的对象,他们被欺负被侮辱被歧视,工商不管公安不管,而一旦维权,就特别容易被“寻衅滋事”,因为在他们的头上并没有狗粉自带的光环,没有西方价值观念的加持。穷人的名义,在中国现实中已经卑微到尘埃!
从某种层面上讲,在当下社会,做一条狗是幸福的,而做一个普通人,往往是不幸的。而这一切不正常的现象背后,是价值观的倒置,是法律面前的人与人不平等,是法治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