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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惊呼,“黄药师”被赶出了桃花岛!
我在转发这篇求助信之前,曾经和这位“黄药师”核实过基本情况,包括他说的承包合同和法院判决书。对于他的遭遇,我也深表同情。随后,我开始了长达半个月的西藏和云南之行。但网友的提问一直让我牵挂,究竟温州中院的司法建议函和当地政府的态度如何?
最近,有两位温州当地网友向我提供了两份重要的证据以及一段视频,让我们得以对此事有了一个基本结论。
这份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函》明确表示:“上诉人系依法成立的法人企业,涉案工程占用其经营场所并需要拆除部分房屋,会对其财产及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政府本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地上房屋权利人进行合理补偿。因未获补偿,上诉人股东曾在本案诉讼前进行信访。建议你们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与上诉人的协商工作,妥善处理补偿事宜。”
这意思已经表达得非常明确了:法院我判不了,但政府你得赔。
这份司法建议函是2014年12月发的,然后,我就看到了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在2015年1月发的下面这份文件:
很明确,桃花岛被强拆,要赔偿,而且由政府牵头赔偿。可是,七个月过去了,据“黄药师”讲,他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而且政府成立的这个补偿处置领导小组根本不做任何事情了。
民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来看,还是比较艰难。
腾讯视频上的这段视频还能看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被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