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写彩票公案,断断续续,但太多人追着看,阅读量早已超过百万。有不少读者很关心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是私介入到彩票行业,有什么内幕?这也是老吴想搞清楚的问题,所以必须有一个交代。
我国的彩票起步于2000年前后。如果我记得没错,那时他是北大方正的总裁还是董事长吧,他自己有研发团队。当时他是自己投资和研发了一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网络彩票发行销售系统和相关游戏品种,而这正好是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在寻找的。两者接洽后,虽然是一拍即合,但也是经过两年的研究论证,才正式合作的。贺文研发的彩票发行销售系统是无偿给中彩在线的,作为交换条件,贺文通过两家公司入股。而且中彩在线在成立的头三年,都是连续亏损的,直到2007年才有第一次分红。整个过程中,我没有查到有违背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的地方。
现在回头来分析下所谓利益输送问题。媒体对此多有报道和分析,老吴认为媒体的分析有合理性,至少指出了贺文和天意电子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不过,经进一步思考,老吴还是有几点不成熟的个人见解:
一是输送了多少?媒体报道大多是骇人的“十多亿元”,估计是因为天意电子十年来从中彩在线得到了这么多收入,但我们还是需要分清收入和净利润的关系,要看“赚”的部分。媒体报道贺文目前仍持有天意46.5%股份,已累计从天意电子分得红利3亿多元(相应推算出天意电子这些年的累计利润大概在8亿多元),那么如果算利益输送,恐怕只能用3亿多这个数。
紧接着问题来了,那就是是否构成利益输送。只需做个小小的假设,即假设中彩在线把那十多亿业务不交给天意电子而留给自己做,并假设也因此产生了8亿多利润的话,那贺文能分多少呢?差不多5亿!别忘了贺文控股的两家民企可占有中彩在线60%的股份哪!这一点,恐怕绝大多数人都没细想。
把业务从自己占有更多股份的企业转移到自己占有较少股份的企业,如果非要称之为“利益输送”的话,呵呵,恐怕前面得加上“反向”两字。
看!这就是智商高和多想一下的好处。不知贺文先生在读到本文之前是否意识到这十年来他已经亏了不少钱。当然,话又说回来,贺文还是多赚了钱了,因为上市公司华彩控股对天意电子的收购,贺文通过出售在天意电子的部分股份获得9.8亿港元(据媒体报道),但那是赚的资本市场的钱,和其它企业创始人因企业被收购上市实现财富迅速增值并无区别。分析到此,老吴甚至已经感觉这位贺文先生有点神奇。他居然能够在2006年天意电子未见得挣钱的时候(老吴猜的,因为当时包括中彩在线都在亏损呢),能让华彩控股跟他一样对中福在线和天意电子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给了天意电子一个高高的估值然后高高兴兴地买走,自己也发了大财,虽然是等了八年之久。
至于有媒体还提到中彩在线与天意电子的合作协议是否有违《招标采购法》之类,老吴就不去费这个脑筋了,问题不复杂,自有律师和有关部门去理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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