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辉案件的补充

塔西陀陷阱和少年杨
9月26日,独家网的官方微博发布了我的义务普法节目《天天说法》的第52期。本期节目讨论的是前一段时间比较火的甘肃少年造谣被抓的案件。关于此视频,网上有很多争议。有某律师公开赴京找茬,有某法学教授污言秽语谩骂,我的回应只针对那些不明真相的旁观者,而不会针对恶语相向的人身攻击者。
质疑我在视频中观点的理由看了一些,无外乎就是警察公布的杨辉会被抓捕的资料是否属实,如警方透露的杨辉在去年盗窃摩托车的情况是否属实等等。
关于“杨辉曾在去年盗窃摩托车”描述,最早的消息来源应该是9月23日10点26分的甘肃公安网。(http://www.gsgaw.gov.cn/gaxw/gayw/1453443.shtml)。
其中在第三段有这样的描述:经公安机关调查,网名为“骚年少玩杜蕾斯”、“辉哥”的杨某,男,16岁,张家川县某中学初三学生,2012年9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
杨辉本人的名字和照片是经杨辉父亲同意而在网上公布的。
这是警方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不能说明是我吴法天是造谣。
还有,在最近的《南都周刊》有这样一篇文章(http://money.163.com/13/0927/00/99O5AIGO00253B0H.html):少年杨的看守所之旅。里面有一段杨辉和南都记者的对话是这样说的:
南都周刊:虽然很多人在赞美你,但你的各种“污点”也被扒了出来。比如新华社的报道说,2012年9月你曾因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由于不满16周岁未予处罚。
杨辉:那俩朋友是被学校开除的,晚上在一小区的一起吃喝啥的,凉快嘛,我就打了会儿盹,等我睡起来时,他俩正撬开一辆摩托车,正推着呢,我也模模糊糊跟他们一起走,这时保安过来就把我们拦了。警察说他俩撬车走时我也在旁边,算一从犯。撬车的时候损坏了一部分零部件,车主要求全额赔偿。
通过这一段对话,我们可知,杨辉的这一段经历是杨辉自己承认。当然,至于他在当时是否真的睡着了,除了杨辉,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从其陈述而言,他应该是知道同伙推得摩托车不是自己的,构成共犯并无不妥。犯罪嫌疑人自称自己无罪不代表就是无罪,这种共同盗窃摩托车的案件也不可能仅凭被告说睡着了就认定无罪,就像李天一轮奸说自己“睡着了”一样,属无效抗辩。
至于其他对我质疑的观点,最后的落脚点也是“除了官方消息外,你言评可有证据?”
平心而论,除了官方的消息外,我的言评确实没有其他的证据了。但是,“除了官方消息外,你言评没有证据,所以不可信”这话如果成立的话,那是不是一个罪证确凿犯人也可以套用这种逻辑说“除了法律的规定外,你对我的起诉是否还有其他的依据?”来脱罪呢?
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曾提出过一个叫“塔西佗陷阱”的概念: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但是,今日的中国社会到了这种地步吗?大多数人在遇到被抢劫、家中失窃、被人殴打时,是选择报警还是选择自己默默承受?这不就说明当今中国人对于政府公信力还是认可的吗?既然如此,为何我不能引用甘肃警方公布的资料,证明杨辉在此前就是有过盗窃摩托车的经历呢?
如果有人质疑甘肃警方公布的信息是否属实,可以去甘肃实地调查,我们等待您公布的调查结果。
最后,我本人也是很忙的,有人有一些司法问题需要向我请教请先预约并支付咨询费(弱势群体除外)。顺便一提,如果有人在微博上表现的极端不友好,我不会冒着自己生命危险、牺牲个人时间去帮别人出名。
微博上的事,欢迎在微博上解决。祝各位国庆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