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窦丛生的吕同元案
(2013-04-24 16:31:53)
2005年6月8日,天津市大港区小王庄镇沈清庄村民高清贤被一个蒙面歹徒用枪击伤,造成重伤。当时尚未有什么津汕公路项目,更不可能有土方工程。
2006年5月23日,交通部交规划发[2006]220号文件对津汕公路天津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
2006年12月4日,天津市大港区建设用土管理办公室给小王庄镇沈青庄下达《建设用土通知书》,确定取土有效期为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9月30日。
2006年12月30日,天津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发文市指[2006]纪要20号,就津汕高速公路大港段土方工程召开协调会,确定2007年1月初在大港区小王庄镇进行土方队伍招标和备土。
2007年1月11日,张桂振因打架斗殴被抓,刑讯逼供后供述吕同元是枪击高清贤的同谋,后翻供。至今未查到枪,未找到蒙面头套,未查到作案细节,未查到密谋时间。
2010年7月17日,吕同元被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刑拘,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犯罪动机是吕同元与被害人争夺津汕高速公路工程(案发时根本不存在这个工程)。
2010年8月23日,吕同元在大港被监视居住。
2011年2月22日,吕同元被取保候审。
2011年8月19日,吕同元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天津滨海新区第三看守所。
2011年10月19日,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1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2011年12月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将案件移送回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2月2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补充侦查。
2012年1月25日,天津市公安局大港分局重新将该案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2年2月1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吕同元提起公诉。
2012年4月16日,在无法证明犯罪动机、无物证、无目击证人、无作案细节、无口供的情形下,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吕同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九年有期徒刑。
2013年1月9日,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2013年4月2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大港审判区重新开庭审理吕同元案。
2013年8月2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吕同元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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