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眼中的子女投资与计划生育
(2013-06-16 17: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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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德华
新中国的人口从建国初期至今,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期,从1973年国家正式提出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客观上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世界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压力缓解做出了巨大贡献。国家对人口的控制意愿的强弱表现在计划生育行政机构设立与层级。1981年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之前曾设又撤),2003年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年与卫生部合并成为新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982年修订《宪法》时将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200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固定了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和作用。30余年计划生育执行过程是以行政措施为主导,“一票否决制”为基础保障。其间经历了许多的艰辛和“血雨腥风”,30余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官方结论是中国少生3亿多人。
站在国家和角度、政治的角度有很多权威的论述。站在一股民的视度对生育子女行为属性看法如下:
一、生育是天然责任
人为什么要生育?首先是人的生物属性使然。人作为生物中的一类,自然整个群体者负有繁衍生息责任、功能与条件,否则就违背客观规律。相对每一个个体,生育与否是质的问题,在质的问题没有争论的余地与价值,所以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一语定乾坤,这里的“后”原指夫权社会背景下的男丁(儿子、香火),现在可泛指子女。
二、投资子女的过程、价值利益和风险分析
人类社会的人口再生产是人类每个个体投资行为的集合,人的生育天然属性决定将生育历程作为终其一生的投资行为。人到未成年时都是父母投资的标的,人的婚姻行为是找个合作异性共同创设一张或几张(一个或几个子女)认购权证并自已购买,子女一出生就变成一支路演至经济才发行独立股票。认购者只有两人,最终发行价(包括自己和社会支付的抚养教育)成为一个不确定的数字,这就是投资子女直接的现金成本,还有情感成本。如子女未到经济独立而生命终止,认购权证注销,所付成本无法收回,这就是生育投资行为的认购风险,整个认购周期长达20余年,结婚越晚,发生认购权证发行风承受能力越弱。从风险管理的角度,人们自然希望认购不止一张这类子女认购权证或者加大购买保险的方式以规避分散风险。
子女投资行为的预期价值回报。第一预期价值回报为子女的社会经济地位被社会认同度和影响力最大化,并有更好的能力投次好子女的下一个投资标的;第二预期为家庭伦理取向满意度大幅提升,以俗语“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后看子敬父”一言概之;第三个预期为自已养老送终提供保障和平时子女的孝敬(收股息),其间可能还有再融资(如购房、结婚及其它重大行为),再融资出资相对认购权证行权稍自由一点。
成功发行后一般就是长达30年左右的持有期,基本不能自由流通。只有你的共同投资者(配偶)的生命健康成为最大的潜在风险因素真实发生,你的共同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就被动流转或你吸股私有化,还有可能买别人“壳”。无论哪种方式都不可避免再次被动增加了投资成本。
预期收益兑现期,最大风险在于子是你的投资标的的同时,他又扮演投资者的角色,其成长性放缓,发生法定退市,这一风险几乎是不可逆转。
总之,又一句俗语“人生三大不幸,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绝对概括这一终其一生的投资活动最最大的风险。
三、让证监会来承担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能如何?
目前,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当然不希望创设更多的认购权证。如何让人们没有创设认购权证的动机?方法之一:增加创设认购权证的成本(结婚、生育过程中的直接成本),且创设数理与创设总成本成指数关系,方法之二:最大限度保证认购权证能顺利行权;方法之三:对投资者投资理念重构,让“让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分散风险方法无市场空间;方法之四:设立市场平准基金,让发生法定风险的投资者有合理的补偿机制和风险对冲机制,坚决不可用强制退市制度,严格控制高杠金融工具放大风险。
证监会用管理资本市的理念和手段管理人的生育投资行为可能是值得一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