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垄断停车场”戕害社会公平
(2009-04-29 19: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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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私家车主垄断经营公共交通吴晓灵杂谈 |
分类: 时评 |
“政府垄断停车场”戕害社会公平
雪里埋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23日建议,政府的消费政策应与环保政策衔接,在确保经济增长的同时不造成更多的环境压力。她的一个主意是建议政府垄断城市路面停车场,大幅提高停车收费,增加的收入用于补贴公共交通。
城市空气污染该不该防治?当然该防治。政府该不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当然该发展。吴晓灵立论的目的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为了达到正确的目的,是不是就可以不择手段?如果说,由政府垄断经营城市停车场的手段对于治理污染是行之有效的,那么政府限制甚至禁止开办停车场的手段就更加立杆见影——车都没有地方停,还买车干什么?为了环保,我们是不是也要赋予政府这样的权力?
“政府垄断停车场”的问题还不止于这样的“惟目的论”,更在于它戕害了社会公平。
从操作层面讲,现存的停车场大多各有其主,如果政府要强制垄断经营必须收归公有,这必然对市场主体有关产权和经营权益造成侵害。当然,政府可以按照市场价格给予补偿,姑且不说这笔资金如何筹集,即使政府能拿出这么一大笔钱,也未尝不是对于公共财政的一种挪用,从而侵害到纳税人其他方面的公共利益。当然,政府垄断经营之后,通过大幅度提高收费,可以获取垄断利润,收益大大超过原始投入,看起来纳税人没有吃亏。问题是,如何对政府的垄断经营进行有效监管,又如何保障垄断收益都能用于公共开支?这恐怕是一个很难完成的任务。
即使有足够强大和公开透明的监督,这样的垄断收益也仍然是对社会公平的戕害,首当其冲的就是广大私家车主的利益。城市的大气污染源中,私家车当然是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而且,私家车主已经为此付出应有代价,比如在购买和使用车辆时缴纳的相关税费,尤其是燃油税。并不能因为私家车造成了污染,就可以借环保之名对私家车主的利益进行无限制剥夺。政府垄断经营停车场,大幅度提高收费,实际上就是对私家车主的重复征税。至于发展公共交通,本来就是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如今却以环保之名,通过垄断经营停车场,将其转嫁到私家车主头上,实际上是政府卸责,显示公平。
耐人寻味的是,吴晓灵作为一名经济学家,也认为解决大气污染的措施需要从经济根源上寻求解决之策,即要顺应市场规律,运用市场机制,而她提出的建议却与这种市场理念背道而驰。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目前的停车场市场是政府管制下的竞争市场。如果政府垄断停车场,这个市场实际上就不复存在。政府既成为行业管理者,又成为经营者,裁判员与运动员兼于一身,这是对市场经济的背叛。为了一个政策目标(环保),不惜放弃另一个更大的政策目标(市场经济),不得不说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可见,我们很多官员和经济学家,对于“市场经济”有种叶公好龙的兴趣,平时虽然也口口声声“市场经济”,然而一遇到问题,又不免对计划经济的那套思维敝帚自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