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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监管的“豆腐渣工程”必须问责
在毒豆奶案、毒酒案、毒粉丝案、毒面粉案、毒奶粉案……一桩接着一桩见诸报端之后,身处这个假冒伪劣无孔不入的市场,消费者似乎已经产生了“审丑疲劳”,对于那些“假案”开始麻木不仁、无动于衷。但是,当齐齐哈尔假药案曝光,举国震惊,舆论大哗,民众出离愤怒。
据最新消息:广东因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增至5人,而尚有数名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在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卫生部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制药公司的相关产品。
惊天假药案再次让形同虚设的药品市场监管暴露无遗。从目前的调查结果看,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假药案本身并不复杂:假冒原料进入药厂,被生产出来又卖到医院,最后酿成恶果。我们固然要指责药厂利欲熏心,为节约成本竟然采购假原料;我们固然也痛恨药厂漏洞百出的管理制度和检测程序,重重把关的检验人员难辞其咎;但是,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此一个问题重重的企业,居然通过了国家的GMP的质量认证,拿到了国家药监局和黑龙江省药监局发放的证书;其生产的100多种药品竟然通过国家检验,标着“国药准字”的大印!
药品监管本应该是固若金汤的“马其诺防线”,如今却变成了百孔千疮的“豆腐渣工程”!当假药横行的时候,市场上的监管网络为何没有反应?难道药监局在发放了质量证书、盖上“国药准字”大引之后,就万事大吉,就可以一边睡大觉?药监部门是药品市场的监管者,然而谁又来监管药品市场的监管者?面对假药案,监管失责的主管部门该担何责?又该如何问责?
据悉,假药案已于5月12日正式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并立案侦查。涉案的药品采购、保管、检验等有关人员已被警方采取措施。但是,药监部门的问责则无声无息。耐人寻味的是,在央视的《经济半小时》节目中,当记者问到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永文“药监部门有没有监管上的漏洞”时,曹却答非所问:“案件查实之后,作为造假者,贩假者和制假者,一定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会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药监部门的责任似乎一干二净。
齐齐哈尔假药案,其实给整个药品市场的监管体系敲响了警钟。甚至连假药事件的大白天下,也是一系列偶然因素的巧合,很难说是药品监管之功。试想一下,假如制药厂采购的药用辅料不是“二甘醇”,而是另一种有毒物质;假若使用了这种“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病人没有出现死亡,而是司空见惯的中毒症状;假若医院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怀疑到注射液……那么,是否意味着假药厂仍然还可以打着GMP的虎皮做大旗,“国药准字”的假药依然可以招摇上市?而更多的病人则成了冤大头,身中其毒而不自知。这情形多么可怕!
不敢想象,药品市场上是否还有更多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们没有被发现,是否还有更多犹如定时炸弹的有毒药品潜伏在我们身边。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一年批准81个新药上市,而我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却一年批准新药达1113个的情况下,这样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
因此,关注齐齐哈尔假药案,并不止于事件本身,而更应关注更广泛的更多药品的市场监管。我们不要致人于死地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但是我们也不要任何有害身体健康的有毒药品。我们要药品监管的“马其诺防线”,而不要形同虚设的“豆腐渣工程”!而要构筑药品监督的“马其诺防线”,就必须对“豆腐渣工程”问责。由此,齐齐哈尔假药案,应该成为整治、重建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一个历史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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