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民意的“幸福指数”只是GDP的替代品
(2010-11-29 20: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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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近日,平顶山市统计局发布的幸福指数显示,平顶山市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从2006年的64.65,提高到2009年的83.81。同时,平顶山还对辖区各县(市、区)幸福指数做了排序,并将幸福指数变化情况作为考核官员的内容之一。(大河网11月29日)
不过,冠之以“人民群众”前缀的“幸福指数”,最终的评价依据,并非专家的理论分析,也并非干部的官场沉浮,而是民众的切身体会。来自《河南商报》的消息称,该幸福指数系政府单方操作,不少市民私下嘀咕:平顶山的幸福指数这么高,“我们是不是“被幸福了?”对此,平顶山市统计局局长牛继庆解释说,“幸福指数高并不代表每个公民就幸福了,这只是通过统计学来测量一个地方的社会综合发展状况”,他强调,没让市民参与幸福指数统计,也是出于这个考虑。在笔者看来,将幸福指数与个人幸福感对立起来,拒绝民众参与,正是平顶山“幸福指数”试验的最大败笔。
事实上,“幸福指数”并非新鲜事物,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是心理学的一个研究热点。普遍被认同的一个观点是,幸福指数,是体现老百姓幸福感的“无须调查统计的”反应,是挂在人民群众脸上“指数”。可见,“幸福指数”并不是一个虚无飘渺的宏观概念,它当然并不等同于个人幸福感,但必然是以个人幸福感为价值基础的。换句话说,如果单纯只是一些统计数据的换算,而没有任何主观感受作为参照,那么这个“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可能只是“官意”的呈现,而与民意无关。
某种意义上说,脱离民意的“幸福指数”只是GDP的替代品。这一点从制度设计就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幸福指数”测评模型中,共有16项指标,内容不可谓不全面,但是仔细分析你会发现,其中绝大多数指标与地方财政收入直接挂钩,这意味着,当地政府实际上又重新走上了“GDP至上”的老路,因为只有GDP增长了,才有条件和能力去竞争“幸福指数”的排名。譬如去年排名最高的卫东区得益于综合实力比较强,发展全面,而鲁山县则因为地处山区,属国家级贫困县而排名最后。很显然,这样的“幸福指数”排名首先是不公平的,更重要的是,它还掩盖了贫富差距背后的实质不平等。国人素来“不患多寡而患不均”,很多时候人们的幸福感取决于社会公平,而非物质生活的高低。
作为首个计算并公布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省辖市,平顶山的尝试在全国也不多见。因此,尽管存在着诸多不足,我还是愿意送上掌声。不过从中我们也认识到,在根深蒂固的路径依赖下,政府发展理念的转型知易行难,还有很漫长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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