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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销售过千亿,资金流向不能成谜

(2008-01-03 22:46:47)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彩票销售过千亿,资金流向不能成谜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0日,我国彩票2007年的总销量已经超过1000亿元,刷新了我国彩票发行20年以来年销量的最高纪录。其中福彩全年销量超过620亿元,体彩销量超过380亿元,总销量比去年增长180多亿元,增幅超过20%。(《公益时报》12月31日)

 

弹指一挥间,我国彩票销售已从第一年的1739.50万元,上升到了2007年的1000亿元。这一呈量级增长的数字,见证了我国彩票事业的辉煌历史,也见证了民众公益心的勃兴和成长。应该说,这是一份值得肯定的成绩单。

 

然而,财富的价值并不在于积累,而在于如何使用,它的终极意义是为了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作为社会财富的一种特定的分配方式,彩票事业应当秉持的原则和底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布彩票的总销售量固然不可或缺,但公布彩票资金的流向则更为重要。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的彩票销售资金分配比例大致是:50%作为奖金返还,15%作为发行费用,剩下的35%作为福利金,用于各项公益事业。遗憾的是,每年公众都能听到关于彩票销售量的“喜人报告”,但对于这35%的福利金用在了何处,却常常是语焉不祥。也就是说,公众尤其是广大彩民所享有的知情权是不全面的,残缺的。

 

有鉴于此,我以为在我国彩票销售总量已超1000亿元的节点上,应该将“彩票资金流向向公众公开”形成一项制度规定。一方面,这是由彩票的公益属性决定的。我们都知道,彩票的发行,就是以“公益”的名义向全社会募集资金,因此,这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行业内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既然是公共资金,并且专项用于公益事业,那么当然应该做到信息的公开透明,公众当然也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这也是彩票公信力的生命所在。

 

另一方面,这笔资金已经足够庞大,其使用的合理性与否,效率的高低,对社会的影响力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必须引入外部力量,来加强监督和管理,以保证不偏离既定轨道。

 

事实也证明,我国彩票资金流向也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譬如今年3月,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去年社会福利彩票全国共销售490多个亿,交给中央财政的75亿社会福彩资金中,大头都交到了社保基金中,而直接由民政部用于福利事业的仅有6亿元。有论者就发出了“福利彩票不福利”的质疑。如果联想到众人皆知的“西安宝马案”,以及2005年青岛福彩中心购置豪华游艇事件,或者我们更能感受到公布彩票资金流向的必要性。“十七大”报告中着重提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想这对于彩票事业而言也同样适用。

 

新闻链接:http://sports.sina.com.cn/l/2007-12-30/23463389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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